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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芝药业被四投资者起诉 已因虚增利润被处罚

  • 发布时间:2014-09-17 07:42:14  来源:东方网  作者:余以墨  责任编辑:孔彬彬

  近段时间,饱受上市公司虚假陈述之苦的小股民们正在四处维权:当北京的汉王科技(002362)虚假陈述案正在如火如荼开庭的时候,位于海南的上市公司海南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芝药业”,股票代码300086)也正被小股民的起诉困扰。《投资快报》记者获悉,近日,四投资者起诉创业板公司康芝药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件已经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等案件代理律师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已经于本月15日收到海口中级法院送达的案件受理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若干法律文书。

  系创业板首家因虚假陈述被起诉的上市公司

  事实上,康芝药业此次被四投资者起诉也算是拔了“头筹”——在康芝药业被投资者起诉之前,虽然也有创业板上市公司如巴安水务(300262)等被证监会处罚,但都因虚假陈述被揭露后得股价上涨而侥幸躲过了来自小股东的索赔,而这一次,康芝药业没有那么幸运,终于被小股东找上门来。

  查询康芝药业历史交易数据及信息披露公告发现,2013年5月23日,相关媒体出现了对康芝药业的有关报道,为防止对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造成影响,康芝药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3 年 5 月 23 日开市起临时停牌。而这一停牌就是两个月,直到2013年7月23日复牌。价格数据显示,停牌之前的2013年5月22日,康芝药业收盘价格为14.73元,而股票于7月23日复牌后,股价一度下跌到了12.87元,虚假陈述被揭露日给康芝药业股价造成了显著的影响。

  就在停牌期间,康芝药业即发布公告称,2013 年 7 月 17 日,公司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琼证调查通字【1301】号)。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海南证监局决定对康芝药业进行立案调查。市场人士表示,康芝药业案除了是第一家被起股民起诉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外,其还是去年证监会向地方证监局下放行政处罚权后,海南证监局首次做的行政处罚,意义非凡。

  被处罚起因于虚增利润

  2014年7月1日,康芝药业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海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康芝药业的虚假陈述行为主要包括:(一)康芝药业提前确认销售收入,虚增2011年利润1,568,139.83元。(二)康芝药业应计未计期间费用,虚增2011年和2012年利润分别为2,384,964.00元和2,307,903.00元。从上述信息披露来看,康芝药业在2011年以及2012年虚增利润的数额分别约为400万元及230万元。

  维权队伍现企业法人身影

  据首批康芝药业维权投资者代理律师许峰介绍,并非所有买卖康芝药业受损的投资者都可提起此次索赔,索赔的依据必须是证监会对于康芝药业虚增利润的行政处罚,否则法院不会受理。许峰律师认为,在海南证监局对康芝药业作出行政处罚后,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在2012年2月23日到2013年5月23日之间买入康芝药业股票,并且在2013年5月23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康芝药业股票的投资者,可向康芝药业发起索赔,要求康芝药业赔偿其虚假陈述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许峰告诉记者,虽然四个案件已经获得受理,但法院并没有送达开庭传票,系列案件何时开庭并不确定。该律师同时告诉记者,此次提起索赔的四个投资者中,有三个自然人投资者,一个法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并不是专业的机构投资者,仅仅是一个普通的企业。许峰表示,应该鼓励更多的法人投资者、专业的机构投资者站出来对上市公司进行维权,“机构投资者如果成为投资者维权的榜样,那么榜样的力量就是无穷的,期待众多机构投资者早日站出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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