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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做好台风“海鸥”的防范工作

  • 发布时间:2014-09-16 08:33:23  来源:云南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本报记者) 据省气象台预报,未来3日我省大部地区将受15号台风“海鸥”影响出现强降雨过程,滇南部分地区可能出现暴雨到大暴雨。省政府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汲取防范“威马逊”台风的经验,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通知要求,一要进一步加强风险隐患排查。要重点对水库、电站、江河湖泊堤防,城市防洪排涝、地质灾害隐患点、尾矿库等隐患点进行检查,确保度汛安全。二要进一步加强预测预警。气象部门要密切监视台风“海鸥”动向,做好监测预警预报;水利部门要切实做好水情、汛情的分析研判和防汛减灾的组织指导等各项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联系,发挥群测群防监测员在监测预警和临时避让中的重要作用,及时转移安置受威胁群众;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报纸、互联网等方式,及时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三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准备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落实抢险队伍、设备和物资准备,做好防汛救灾力量和避难场所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要坚持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制度。四要进一步做好城市内涝等防范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做好排水疏通工作,农业部门要指导和帮助农民及时采取防范和补救措施,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工矿商贸、建筑施工和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全面落实灾害防范措施,公安部门要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交通运输、电力、通信等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交通运输、通信安全畅通和电力供应。要加强军地联动、军民联防,切实做好各项应对防范工作。五要切实做好地震灾区的防范应对工作。新一轮的强降水过程将加大鲁甸地震灾区山洪、地质灾害发生的危险性,并可能导致堰塞湖水位明显上涨,要做好防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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