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水泥企业被罚款1.14亿 反垄断至低利润行业
- 发布时间:2014-09-10 09:58:54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凡
在白酒、汽车、眼镜等高利润行业被查出反垄断后,水泥这一低利润行业也进入反垄断视野。国家发改委昨日发布通知,吉林亚泰集团水泥销售有限公司、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冀东水泥吉林有限责任公司三家企业,因协商约定水泥价格,实施价格垄断,被处以总额超1.14亿元的罚款,这是我国反垄断执法部门首次对水泥行业进行处罚。
据了解,亚泰公司、北方公司和冀东公司通过频繁召开会议的方式,商定水泥的销售价格,并在经营中执行了会议决议约定的价格,达成并实施了价格垄断协议,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控制了水泥销售价格,损害了下游产业和消费者的利益。近日,相关处罚程序已履行完毕。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我国水泥产能过剩的情况,这三家公司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持续的时间不长,对市场竞争的损害限于一定的区域范围。据此,对不积极配合调查的亚泰公司、冀东公司处以2012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分别计6004万元和1338万元;对能够配合调查并积极整改的北方公司处以2012年度销售额1%的罚款,计4097万元。首都经贸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及预计未来水泥价格可能小幅回落,对于一些本来就亏损的企业无疑是雪上加霜。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价格反垄断力度,先后对保险、白酒、奶粉、汽车零部件开出反垄断罚单,而这种行业往往是一些暴力行业,而对水泥企业开出反垄断罚单超出市场预期。由于产能过剩,我国水泥行业一直在较低利润甚至亏损边缘徘徊,虽然今年受稳增长、加大铁路投资等利好因素影响,不少水泥企业仍处于亏损状态。以此次被罚的冀东水泥为例,上半年公司亏损1.75亿元,亏损程度同比小幅增大,每股亏损0.13元。此外,秦岭水泥上半年亏损1.28亿元,东吴水泥上半年亏损159.7万元。在商务部市场运行调控专家、北京工商大学教授洪涛看来,“这次对水泥行业的反垄断罚单表明,我国的反垄断并不仅仅针对于高利润行业,而是哪里有垄断行为就查处哪里,反垄断的范围越来越大,操作也越来越成熟了”。(王晔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