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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三十元 意外来了保三万

  • 发布时间:2014-09-03 06:36:50  来源:南宁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电动车事故多不多”“有没有必要买电动车险”“怎么买电动车保险”,这些一直是围绕电动车保险讨论的焦点问题,广西保监局选取了几个代表性观点与您一起讨论。

  观念一: 电动车发生事故的概率小,就算有事故,事故也不大

  案情回放:2014年6月,苏州一初三学生骑电动车时由于车速过快且违反交通法规,与同样骑电动车的吴女士发生碰撞,碰撞造成吴女士八级伤残。8月,苏州市虎丘法院判决该学生承担65%的责任,赔偿吴女士17万元。(《现代快报》2014年8月13日)

  分析:2013年,南宁市发生涉及电动车的事故6978起,平均每天近20起,全年共造成1978人受伤,其中电动车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193起,占比达31.4%,这些数据表明电动车的事故率、责任率并不低。一旦发生事故,有责一方的电动车主将面临医疗费及其他费用的赔偿,更为头痛的是还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与伤者进行协谈,协谈不成就有可能走上法院。

  如果投保了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电动车车主的负担将大幅度减小。首先,保险公司将在保险额度和责任范围内为车主“买单”,减轻了车主的经济负担。其次,保险公司将出面做“和事佬”,提供专业的调解服务,促成车主与伤者达成赔偿协议,避免纠纷的持续和升级。

  观念二: 撞了人,跑;自己摔,认倒霉

  案情回放:2012年6月7日,安徽合肥的蔚某骑电动车将一女学生撞成重伤,送伤者到医院后开溜了。经过警方的调查,查清了蔚某的身份,8月2日,蔚某因涉嫌交通肇事被刑拘。(《安徽商报》2012年8月3日)

  案情回放:2014年6月9日,南宁大雨,一个骑电动车的女士由于停车场地面湿滑,连人带车摔倒在停车场出口处,造成腿部受伤。(《南国早报》2014年6月11日)

  分析:观念2反映了电动车车主的无奈——撞别人“赔不起”,伤自己 “医不起”。现在,随着电动车上牌等一系列管理措施的加强,电动车肇事逃逸、逃避责任几乎不可能。另外,车主因驾驶发生意外造成的医疗费用也将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解决这种无奈最好靠保险。投保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由保险公司对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进行赔偿;投保车主意外伤害险,由保险公司对自己驾车发生的意外伤害进行赔偿。

  目前广西多数财产险保险公司开办了电动车保险业务,三五十元的保费,通常提供3万至5万元的保障。“花小钱买保险,意外来了有保障”,是获得过电动车保险保障车主的共同心声。

  观念三:投保要到保险公司,太麻烦干脆不保了

  分析:电动车车主除了可以到已开办电动车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网点投保外,还有部分公司开通了网络销售、微信投保等新的投保渠道,车主点击网页,足不出户就能买到保险,非常便捷。

  (衣娇娇 康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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