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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撂荒 谁的责任

  • 发布时间:2014-08-30 06:47:23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事件回放 浙江温岭市城西街道芷胜庄村,52辆崭新校车一停就是近1年。原来,这是安徽驻台州商会购置,原计划在温岭成立一家校车公司,解决民工子弟学校学生接送难题。但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认为校车市场需求不足,对申请未予审批,致使这批车被长期“撂荒”。日前,宁波一家教育机构提出合作意愿,希望将整批校车租赁或收购。

  投资风险应自担

  看到52辆崭新校车撂荒,再联想到不少地方没校车的现实,很多人感到心疼。但从市场角度看,又大可不必。这些校车非政府采购,是商会拟筹建“校车公司”的投资行为,既然是市场行为就应承担市场风险。

  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使用校车应当取得许可。言外之意,如果不能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安徽驻台州商会就无权使用校车,“校车公司”也不可能依法登记设立。在“校车公司”项目未批准的情况下,安徽驻台州商会依然不顾这些潜在风险,耗资采购校车,或许是为了尽快让学生享受到优质的校车服务,但并不能说目的是善的,就可以规避必要的审批和市场风险。正因如此,投资须谨慎,投资前必须既要充分把握相关领域政策规定,又要充分调研。

  (乔子轩 重庆万州 市民)

  行政部门应主动应对

  在没有深入调研和获得审批的情况下,商会就草率购置了52辆校车,确实应该承担一定责任。但教育部门仅仅凭借“市场饱和、已及时提醒”,就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吗?实际上,市场需求到底如何,应该由市场而非教育部门说了算;而即便市场可能存在饱和,但如果新进入者有足够的能力提供更有竞争力、更受市场欢迎的服务,凭什么不让其进入呢?目前这种因“市场需求不足”就不予审批的理由,是否有说服力,又会否构成对已进入企业的变相保护呢?

  目前,我国正在强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和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对于各地关于校车市场的审批环节以及内容,有必要进行重新审视。目前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管理、财政补贴的校车市场,政府进行准入审批的原则应该更加明确,重点应该主要放在安全运营的监管上,而非主要放在市场供给数量是否充足上。

  (屠丽珍 北京海淀 退休干部)

  莫让资源再浪费

  在这件事上,安徽驻台州商会及温岭市教育部门都负有一定责任。商会初衷很好,但没有得到批文之前就根据自己的理解购买校车,属于典型的“先上车后补票”思维。成立校车公司遇阻后,商会本应及时转变思路,将眼光投向其他更需要校车的地区,结果却一“弃”了之,貌似有些赌气的意味。再说温岭市教育部门。当年商会表达成立校车公司意愿时,教育部门轻易给出“热情肯定”的信号,并要求对方做市场调研,写出可行性研究报告。这种暧昧含混的态度自然会引发商会误解。在商会购买校车闲置之后,有关部门也不应无动于衷,一味旁观,而是应该积极帮助解决。

  实际上,无论是用这52辆新校车置换部分老旧校车,还是让商会成立校车公司参与市场竞争,抑或是协调其他地方利用这些校车,都不能再让这些校车资源荒废下去,当务之急是共同协商,想办法让校车发挥价值。

  (李英锋 河北滦南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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