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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20条措施提振经济

  • 发布时间:2014-08-29 18:30:39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江西省近日印发《〈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内容涉及重大工程建设、工业转型升级、培育产业集群、规范涉企收费、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等20条措施。

  江西省对省重大项目调度会明确的事项,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省重点工程给予审批核准绿色通道服务和土地报批、项目融资等方面的倾斜支持。确保沪昆客专杭长段、赣韶铁路等计划建成项目尽快竣工投运;加快九景衢铁路、武九客专、南昌至宁都高速等续建项目建设进度。

  为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江西出台关于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的意见。针对已向社会资本推出的500个示范项目,要求一月一调度,推动尽早签约落地。加快项目用地审批和各项前置审批进度,江西建立与用地计划执行进度、制造业供地用地、集约节约用地等工作相挂钩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惩机制。盘活建设用地存量。

  江西将扩大制造业、小微企业、“三农”领域信贷规模。对银行提前收回企业贷款行为定期调度协调。把“财园信贷通”扩大到江西省所有园区。建立企业上市扶持制度,对拟上市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辅导备案等分阶段进行补贴。对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及境外成功挂牌融资企业,比照在沪深交易所上市优惠政策进行补贴。

  为帮助企业用工稳工,江西开展千名人社系统干部挂点服务万户企业活动。建立健全用工信息收集发布制度,免费提供企业用工信息发布平台。支持工业园区完善生活配套服务,引导企业合理确定薪酬待遇。对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企业,经批准可延期缴纳有关税费。

  江西将统筹用好30亿元省级财政支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技术改造、节能减排等支持力度。实施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办法,安排2亿元财政资金对新增用电量较大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给予奖励。安排专项资金8000万元支持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江西将“暂免”小微企业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改为“长期免收”,有关工本费改由同级财政列支。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目录清单之外一律不收费。省财政将安排外贸发展基金6000万元,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调整出口结构。

  江西出台扶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市场准入、财税、金融、土地、价格等方面给予扶持。降低商业电价,逐步实现工商用电同价。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建成投产并通过验收的光伏发电项目在享受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再增加每度0.2元的省级财政补贴,补贴期为20年。支持企业利用荒山荒地建设光伏电站,可采取土地租赁等形式,降低工程成本。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江西落实首套房贷款优惠政策,适当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支持商品房库存较大的城市收购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积极消化库存。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确保全年开工23万户,完成8.9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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