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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严禁租赁、流转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

  • 发布时间:2014-08-27 16:19:23  来源:新华网  作者:罗羽  责任编辑:王斌

  日前,海南省政府出台《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市县对土地加强管控,严控建设用地规模,严禁“租赁”“流转”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等。

  通知指出要强化土地利用规划计划管控,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必须确保规划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除国防军事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可避免占用基本农田外,其他建设项目一律不得调整已划定的基本农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调整新划入基本农田的土地利用现状应当为耕地,不得将非耕地划为基本农田。

  通知要求各市县要加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加强对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管控。停止审批新建高尔夫球场及其用地。同时强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办理项目用地预审时,要加强耕地占补审查,指导项目业主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

  各市县应按照耕地质量等差别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将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和城镇、村庄周边的优质耕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并落实地块、上图入库、设立保护标识、明确保护责任。各市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应于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通知指出,农用地必须坚持农用。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规划用途使用土地,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借“租赁”、“合作开发”、“作价入股”、“承包经营权流转”农用地之名,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违法兴建高尔夫球场、别墅、专家楼、农家乐、会所、住宿餐饮、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大型停车场等非农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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