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四大主险将可随意投保
- 发布时间:2014-08-22 10:36:48 来源:滨海时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随着《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开始内部征求意见,备受关注的车险费率改革终于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从“条款”来看,与车主最为密切相关的车险保障范围有所扩大,其中曾经免赔的车撞自家人也被纳入理赔范围,而车险免责条款的规范化、生效时间变为即时等变动,也显示着车险费改将更倾向于对车主的权益保护。市场人士认为商业车险定价改革最早于今年下半年启动。
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
从多家险企透露的情况来看,这次商业车险费改的思路是让条款显得通俗化、标准化,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之后,符合资质的保险公司可经行业协会预审后,向保监会报批创新型条款,拥有自主定价权。
“条款”利好消费者主要表现为,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共四个独立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而现行的规定则是投保各类车险险种都需以先投保车损险为前提。此外,改革后附加条款大量减少,从过去的38个减少到11个,保留的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等。
生效时间有望变为即时
业内也介绍了保障范围扩大的几大亮点。其一是在过去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中,“开车误撞自家人,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是行业惯例,目的是为防范车主的道德风险,但却受到消费者普遍质疑,引发了诸多保险合同纠纷。这一免责条款将在拟定的“条款”中被删除。其二是车险生效时间更改了,由“次日零时”变“即时”。有鉴于近年来,围绕车险生效时间的纠纷时有发生。主要是因为在车险中,交强险为“即时生效”,但商业车险过去一直都采取“次日零时生效”的惯例。实践中曾出现,有车主办理保险手续当天就发生保险事故,因保险合同还未生效、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而引发的争议。此外,通过条款通俗化来让消费者“明明白白买保险”,也是此次行业示范条款修订的核心内容。
费率参考标准变为按车型决定
目前车损险的基准费率主要基于购车价格,而未来可能基于车型。“基于车型的定价能够更好地反映出险企面临的潜在风险,因为车辆部件、维修成本因车型而有所不同。这就要求进行全行业范围内的数据采集和共享。”高华证券分析师马宁认为这项工作自2012年保监会成立了旗下数据公司以来一直在开展。“虽然在初期阶段人保财险、平安、太保或需要共享更多数据,但是相应地监管给予他们的定价灵活性可能要大于其他险企。”马宁分析受益险企时还谈到,尽管2011年以来这一改革进程已几经推迟,但预计商业车险定价改革最早将于今年下半年启动。本报纪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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