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链既能管好干部,也是爱护干部
- 发布时间:2014-08-15 02:34:40 来源:农民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编者按:在选好用好管好干部中,管好是难点。管好干部之所以成为难点,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其的监督管理不到位。
县乡村部分党员干部对干部监督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有的不能正确理解和对待党内监督,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差,只想行使权力,不要监督;有的对实施监督顾虑重重,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监督下级怕丢选票,监督同级怕伤感情;还有个别乡镇领导干部对监督有一种反感情绪,一提监督,就认为是“跟乡镇干部过不去,挑乡镇干部的毛病”,思想认识的偏差,导致监督意识的淡薄。同时,干部活动范围不断扩大,监督工作越来越“鞭长莫及”;有的干部反监督能力较强,监督难度加大;有的干部权力过于集中,难以进行有效监督,凡此种种,使监督乏力,疏于监督,无法监督,甚至不敢监督,滋生腐败。
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对“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组织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部署,总结运用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经验,建立健全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长效机制。许多地方还结合实际,探索了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行之有效的举措。本版刊登此典型文章,供大家借鉴。
夏中南 魏杰
选拔任用一名干部,当时是怎么动议的?谁提名的?民主推荐得票多少?考察和测评情况如何?讨论决定的情况又是怎样的?
现如今,在不少地方,干部选任各环节的原始材料,通过全程纪实得以原汁原味地保留,让选人用人监督工作实现了“痕迹管理”。不仅如此,随着“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干部监督关口不断前移、战线逐步延伸,全程监督的理念逐渐强化。一条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链”正逐渐形成。
把监督嵌入干部选任各个环节
在四川省内江市委书记曾万明看来,“对干部选任全过程每一个环节实现有效监督,要求我们探索出一个科学周密、权责清晰的载体来统领和规范,以确保选人用人的公平公正。”内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杜坤飞介绍道,作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试点,内江运用流程管理的理念,坚持“立此存照、痕迹管理、同步纪实、实时监督”的要求,探索了全程监督的有效载体——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纪实制度。
全程纪实最大的特点是覆盖全程,各个环节缺一不可。以内江为例。该市全程纪实记录的起点是动议,终点为任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6个关键环节,细化规范了44个操作流程,提出了61条具体的纪实要求,实行“一人一表、一事一记”,每个程序和每个步骤的具体操作情况均需如实记录。
明确责任主体是全程纪实的另一个特点。内江将全程纪实的每一项工作任务分解到点、责任落实到人,规定有关责任人员必须进行签名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那么,纪实材料的真实性如何保证?对此,内江市采取了保存关键环节原始材料、实行多人互相监督印证等措施。比如,在推荐环节,要求以个人名义推荐干部人选的领导干部必须写出书面署名推荐材料,对民主推荐的原始票实行长期保存,统计结果由统票员和计票员共同签字确认。
目前,许多省市均开展了干部选任全程纪实工作。随着科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还有省市将更加高效的信息化手段引入。
锻造干部监督全链条
“以往,干部监督工作事后监督比较多,主动介入和事前预防性监督较少。事实上,事前把关和预防,能够较好地避免出了问题才弥补的被动监督局面。”——曾经出现的事后矫正的被动案例,让干部监督工作者树立起了治已病不如治未病,干部监督要“严早”的理念。
如今,强化预防、关口前移、主动作为的趋势正在不断增强。
2011年市县乡领导班子集中换届工作中,湖北省探索换届风险防控体系,对干部选任各环节排查出53个可能出现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等问题的风险点,进行重点防控。比如,在民主推荐环节,重点防控各种形式的拉票贿选、随意缩小和扩大参加推荐人员范围等风险。此外,湖北省还通过谈心谈话、发送短信等各种方式进行告知,把纪律要求和违规的后果讲清楚,把招呼打在前面。
如果说进行风险防控和“打招呼”是架起“高压线”、树起“警示牌”,那么,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建立,则为选人用人安装了“过滤器”,防止有人利用特例搞“猫腻”。2010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的出台,筑起了强化事前把关的一道防线。
吉林省规定凡市县两级党委提拔任用干部讨论决定前,需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审核,重点把好动议理由、领导职数、资格条件、履行程序和民意基础“五关”。实行这项制度以来,共有216名拟任处级干部人选因存在各种问题未予批准任用。
前置监督关口的同时,全程监督的战线也在不断向后延伸。选任过程的结束、干部的任职并不是干部监督的终点。干部选任工作结束后,一些地方组织部门通过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选人用人情况进行跟踪了解、严格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对领导干部选人用人情况进行离任检查等,“倒逼”选任各环节的纪律执行。
2010年,《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出台,实施“一把手”用人行为离任检查制度,检查的是离任者,制约的是在任者,教育的是继任者。通过倒逼来“防患于未然”,不失为一种策略。
让干部监督更有针对性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一些特殊情况、关键环节、重要岗位,是容易滋生选人用人问题的薄弱环节。多位组工干部向笔者表示,干部监督要注重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在进行全程监督的同时,把更多的精力放在重要岗位和在关键环节防控上,以保证干部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
提名环节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起始环节,也是一项核心环节。干部群众极为关心:一名干部的民主推荐得票情况如何?在推荐确定干部考察人选过程中,是否出现个别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
实践给出的破解之道是: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按照代表性、知情度和相关性原则,合理确定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人员范围,“让知情人投知情票”。例如,吉林松原市等地强化推荐责任,使推荐结果更加真实。各地普遍吸收“两代表一委员”参加推荐,湖南、新疆等地在乡镇换届中将范围拓展到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及“四老”(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军人)人员。
破格提拔是干部选拔常规程序的一个必要补充,可以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拓宽渠道,为破除论资排辈提供平台,为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储备人才。然而,这项工作却常常引发公众“猜想”。
怎样严格程序和纪律、让破格提拔经得起考验?四川实践或许能提供一定的借鉴。2008年,四川省在汶川地震发生不到1个月时间内,先后从抗震救灾一线提拔使用干部50人,破格提拔干部19人。与许多地方破格提拔屡遭“习惯性质疑”不同,四川的这次破格提拔获得一致好评,原因就是标准明确、程序透明,干部表现突出。
说起与选人用人工作相关的重要岗位,县委书记无疑是广受关注的一个。为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吉林省规定县委书记“三不准”,不准授意、暗示推荐干部,不准把个人意志强加于党委或组织部门,不准直接或间接推荐本人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选人用人上规定动作多了,自选动作少了,县委书记们怎么看?“给权责‘定框框’,其实是一种‘解脱’,可以从‘人情风’中脱出身来。”这是许多县委书记的心里话。
“加强选人用人全程监督,实际上是对干部的一种爱护。”许多干部感到,“与过去相比,干部中拉关系、搞‘勾兑’的少了,干实事、比实绩的多了。不正之风难以藏身,选人用人质量和公信度正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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