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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新国十条”到底“新”在哪里

  • 发布时间:2014-08-14 07:34:15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经济走笔

  国务院昨天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业内称之为“新国十条”,这也是时隔八年之久国务院出台“国十条”的“升级版”。

  八年前,保险行业还是朝阳、新兴行业,“国十条”重点是扶持行业本身的发展。此次“新国十条”出台,把保险的作用和意义上升到“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也就是说,保险要参与到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上面去。

  笔者在采访中曾发现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昆山市信访局原来跟人保财险是邻居,信访局每天为接待来访群众搞得疲惫不堪,来访者大都是因突发事件引起的。而保险公司虽然也有很多理赔事件,但每天都井井有条,几乎没有任何纠纷与争执。信访局向保险公司取经,经过商量,都想到了能不能设计类似险种来化解公共突发事件?于是,昆山人保财险拿出一个公共突发事件责任保险保障方案。该方案涵盖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和公共卫生事件,又细分了气象灾害、火灾爆炸、危化储运事故、医疗纠纷等15个小类。

  结果该险种推出后,信访局门口的群众锐减。淀山湖镇一位村民张大爷反而到保险公司询问,“今年我家里因电器短路发生火灾,获赔9000多元,但我一分钱未出。如果我自己再出一点钱投保,能不能得到更多赔付呢?”

  细小的案例,说明一个简单道理,政府转变职能,不必事事包揽,有时候责任明确、有限兜底也许更好。在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经济建设方面尝到甜头的苏州,后来又开发出民生责任保险、见义勇为责任保险、苏州老宅火灾保险等10余个公共突发事件的责任险,反响都不错。

  新国十条的出台,将明确改变过去政府一手包揽的旧路,要建立政府提供支持、商业机构参与的多层次分担机制,包括建立起“藏救灾能力于市场、藏重建能力于民”的救灾新机制。

  在发达国家,“无人不保险、无物不保险”,保险其实是现代社会管理的必要元素。昆山信访局试探性把难题交给了保险公司,结果解决得格外好,这也再次说明,“一手包揽”不如“有限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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