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巨灾保险法规提上日程
- 发布时间:2014-08-14 05:31:47 来源:南方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8月13日,备受关注的新版保险业“国十条”终于落地。专家表示,与旧版“国十条”相比,新“国十条”更加贴近中国经济发展实际,更多强调保险业服务于实体经济、服务于社会治理的作用,保险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与此同时,近年来广东保险业亦在发挥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中作了诸多有益探索。“险资入粤”、大病医保、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政银保”模式创新,在新“国十条”出台的契机下,广东保险业新蓝图即将展开。
●南方日报记者 郭家轩 实习生 葛俊易
新“国十条”??
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
伴随着《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的正式发布,业内人士直呼,保险业的春天到了。《意见》全文近6300字,从10个方面分32条,阐释了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总体要求和政策措施。
《意见》明确提出保险业发展的目标,即到2020年,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使“保险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提高保障水平和保障质量的重要渠道,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
就在7月初,《意见》刚获得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时,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就表示,《意见》是落实中央经济社会发展整体战略的一个重要举措,是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最大政策红利,保险业应切实将政策用足、用好、用实。而多位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的业内学者也指出,新“国十条”对于保险行业有着里程碑意义。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意见》亮点颇多。其中,《意见》明确提出要“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即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据悉,这项内容试点要求在2015年内启动。
与此同时,还要求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逐步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各地根据风险特点,探索对台风、地震、滑坡、泥石流、洪水、森林火灾等灾害的有效保障模式;并制定巨灾保险法规,建立核保险巨灾责任准备金制度以及巨灾风险管理数据库。
专家表示,与2006年的“国十条”相比,新版“国十条”的不同在于更加贴近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更多强调保险业服务于实体经济、服务于社会治理的作用,因此也会从诸多方面给保险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广东保险业??
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新模式
在新版保险业“国十条”中,发挥保险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的作用再次得到强化。事实上,在全国位居前列的广东保险业,已为广东经济“保稳定”、社会“促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广东保监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保险已逐步成为促进广东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保险业可以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能够为我省振兴粤东西北、新型城镇化等战略上提供资金支持。
正如该负责人所言,2014年以来,广东引入保险资金规模呈现出大幅增长趋势。保险资金为广东能源、港口、高速公路、粤东西北建设等13个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累计提供资金达453亿元,其中2014年新增290亿元,新增投资规模居全国第一。
同时,在广东改善民生保障方面,保险亦发挥着强有力的支撑作用。记者从广东保监局获悉,农业保险方面,今年上半年林业、蔬菜、家禽等农业保险保费3.8亿元,同比上涨46.8%,为580万农户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226亿元,累计赔付支出15098万元。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广东还首创了以政府物价调节基金对农业保险实施补贴,定向扶持“农超对接”的规模化蔬菜种植基地,有效转移蔬菜种植风险,保障了蔬菜供给和菜价稳定。
“利用物价调节基金补贴开办蔬菜种植保险,以多层次的风险分担为保障,这也是广东新增农业保险调节机制、通过保险推进产业升级的新举措。”广东省保监局相关负责人称,2013年以来受暴雨以及“温比亚”“尤特”“天兔”等台风影响,惠州、湛江、韶关3个试点地市共42家参保企业累计报损蔬菜种植面积4.63万亩,因灾受损面积占总承保面积的81.66%,支付保险赔款达1410.63万元,赔付率高达140%。
在大病医保推进方面,2014年上半年,广东大病保险保费收入4.7亿元,已覆盖了湛江、清远、汕头、云浮、肇庆等17个地市5708万城乡居民,占到全省常住人口53.6%。与此同时,全省大病保险方案也有新增亮点,如部分地市不仅覆盖城乡居民,还将城镇职工纳入保障范围,并呈现保障水平相同、一体化参保的趋势。据广东保监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大病医保可在今年底前实现全省覆盖。在企业年金、商业养老方面,广东保险业受托管理资产也达到了185.8亿元,为41.4万人次提供商业养老保障。
扶持实体经济,尤其是支持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也是广东保险业的重要使命。目前,广东保险业通过政银保模式来支持小微企业,即针对支付能力较弱的企业和人群,由政府、银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贷款风险。
截至2014年6月30日,通过“政银保”模式已累计支持发放贷款约9亿元,为近4000家农户或中小微企业缓解了融资需求。人保财险广东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政银保农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项目,成功破解了农民及涉农企业无抵押、无保证金贷款难问题,有力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
在新“国十条”出台之际,广东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下一步广东保险业将会立足广东省情、行业实际,努力成为健全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为服务广东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发挥关键作用。
声音
中央财大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
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
保险业春天才会到来
新“国十条”明确了保险业在国家顶层制度设计中的重要性,亦提升了保险业在国家保障体系中的地位,保险业在新形势下必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在《意见》具体落实中,应逐步培养和提升全社会的风险转移意识,全民应该在风险制度下生活,这样保险业的春天才会到来。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申曙光:
广东保险业
应提倡“湛江模式”
广东要继续提升保险在现代服务业中的地位。未来的广东保险业要多提倡“湛江模式”:一方面,要鼓励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提供社会保障以及民生保障功能。比如在支农、惠农、救灾、养老等方面仅仅依靠政府是远远不够的,这就需要商业保险的参与,更要依靠市场的高效率,但同时仍要加强监管。另一方面,对于责任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仍然需要加强。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教授宋世斌:
新“国十条”
助保险业接轨国际
新版保险业“国十条”的颁布,是与国际接轨的重要一步,即突出了保险也作为现代金融服务业的关键“角色”。
另外,广东作为保险大省,保险资金数额巨大,但是广东在险资运用以及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方面还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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