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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起农村融资新平台

  • 发布时间:2014-08-13 07:00:48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海南省海口市大致坡镇罗非鱼养殖专业户陈强近两年的生意很好,为了扩大养殖规模,他需要更多的资金,但无抵押农民小额贷款最高只能贷到5万元,无法满足这一需求。

  陈强面临的困境,在海南省600万农民中并非个例。近年来,海南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新型农村经营主体不断壮大,农民增收压力不断加大,迫切需要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来加大对农业的投入。然而,海南今年前5个月的涉农贷款增量却出现负增长,金融机构发放涉农贷款的积极性不高,农村资金供需矛盾不断凸显。

  近日,海南省政府出台《海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其中,尝试通过完善农村产权抵质押管理办法是一大亮点。“借助抵押程序,农村资产可以转化为资本,农村资产有了价格就能进入市场,进而实现增值。农村产权实现抵押贷款基础是有明确的产权归属、流转的平台、接受抵押登记的公共服务机构。”中国建设银行海口南海支行行长李江波告诉记者,在海南,可以用于抵押贷款的农村资产主要是农房,渔船、农机具动产抵押,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海域使用权等。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于《方案》中提出的完善农村产权抵质押管理办法,海南许多农民还有疑虑。“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哪家银行愿意给我们贷款?即使有抵押,他们也不愿意贷款给我们。”海南省东方市农民杨启德告诉记者。

  杨启德所担心的问题确实存在。“很多银行一直在积极开展涉农贷款创新,但由于农村存在证照不实、抵质押物不实、权属不清等问题,所以,银行更愿意贷款给有组织的农民,因为风险可控。”李江波说。

  《方案》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比较细致的管理办法。比如,建立起农村市场流通、农产品交易、农村产权登记等公共信息平台等措施,并在办理抵押贷款时引入涉农金融机构、担保机构、法院及仲裁机构、评级、拍卖等中介服务,建立政府、金融机构和农户三方共同推进农村产权融资良性互动机制。

  记者了解到,在各个平台建立之后,海南还将制定一系列管理办法,包括农房、渔船、农机具动产抵押,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海域使用权等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对农村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林权等相关农权做好确权、登记、颁证、仲裁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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