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创投成P2P非法集资第一案
- 发布时间:2014-08-13 01:34:01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晨报讯(记者 姜樊)一家名为“东方创投”的P2P公司被认定为非法集资。近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处深圳市誉东方投资管理公司(下称“东方创投”)两位主要负责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该案成为国内P2P被判“非法集资”的第一案。
据了解,东方创投是2013年6月成立于深圳的一家P2P平台,截至去年10月31日,该平台吸收投资者资金共1.26亿,其中已兑付7471.96万,实际未归还投资人本金5250.32万。
处置非法集资部级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张君曾公开表示,P2P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的情况主要有三种:资金池模式;发布虚假借款信息向不特定人群募集资金用于其他投资;发布虚假高利借款信息、通过“借新还旧”短期募集大量资金。
据了解,该平台满足上述三个条件,发布虚假信息,向不特定人群募集资金,并用于平台自有地产物业投资,最终导致资金链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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