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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代理人私售P2P 20位投资者损失1000多万

  • 发布时间:2014-08-12 15:08:00  来源:中国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据《劳动报》报道,面对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态势,上海坐不住了。上周末,上海在全国率先出台了首个省级地方政府“促进互联网金融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响亮提出“努力建成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高地”。同时,也为风险防控划定了底线,强调将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等。

  P2P网贷,互联网金融创新的产物,但也是风险高发地。一方面,P2P网贷平台动辄以15%至20%的高收益率和名目繁多的各类“担保”吸引眼球,另一方面是风险意识松懈、为追逐高回报的投资者们。而老年人对于新兴投资渠道的认知缺乏及对收益的盲目性,也让他们成为某些P2P企业的“刀下鱼肉”。P2P平台正在经历一场信任考验。

  业内爆料

  保险代理人私售P2P 20位投资者损失1000多万

  不久前,“帕拉迪集团资金链断裂、总裁携款潜逃”的消息在业内不胫而走。40多名投资者遭遇了本金、利息石沉大海后,其中一部分投资者转而揪住了另一根“救命稻草”—沪上某知名保险公司,并向其要求索赔。

  看似不相关的两家企业如何被联系到一起?记者了解到,这些投资者人手一份的“借款合同”中,借方为帕拉迪(上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合同中表明借款年利率为12%,采用利息按约结算支付的模式。此外,在另一份“帕拉迪集团有限公司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书”中,作为母公司的帕拉迪集团同意为子公司帕拉迪(上海)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5千万美元。

  只是,白纸黑字的合同中看不到任何关于该保险公司的字样。但20位投资者一口咬定,向他们推销该款帕拉迪P2P线下理财产品的,正是该保险公司的业务员。

  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今年年初,数名离职业务员借着保险公司名头,电话邀约多位老客户,并以保险公司名义组织了一场帕拉迪旅游产品说明会。有意思的是,当时的上车集合出发点,也被“有心”挑选在该保险公司某营销职场大楼底楼,然后,汽车扬长而去直奔帕拉迪公司。拿着业务员印有该保险公司抬头的名片,整个过程中,投资者自始至终认为此产品为该保险公司所代理销售,虽然最终与之签订合同的是帕拉迪,但就此轻信购买还是出于对保险公司的信任。

  而差不多同一时段,保险公司方面则出现大量客户“异常退保”的现象。通常来说,由于退保将损失20%到30%的现金价值,客户一般会细细询问力求将损失减到最低。可这些异常退保客户,却对金额损失毫不在意,表现尤为大喇喇。

  经过核查,近20位被骗投资者中,16位在业务员的鼓动下进行退保转而将资金投给帕拉迪。事发后,这20位投资者共计损失金额1000多万元。而且,这20位客户全部是50岁以上的中老年客户。

  提醒:对私售现象务必说不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眼下不少保险代理人已经不甘于保险并不算微薄的佣金,而是私下推销起P2P产品。P2P公司或第三方理财公司也频频从险企挖角离职甚至在职业务员,看中的则是他们手里现成的客户资源。普通人因为信赖保险公司,而轻信了与保险公司没有任何关系的“野鸡”P2P产品,一旦P2P人去楼空,最终将落得血本无归。

  “这并非特例。P2P过去在做,现在还在做,这次刚好赶上帕拉迪法人卷款而逃,而类似的风险隐患实际一直存在。”该人士表示,从法律上讲,代理人除了代理的保险产品外,其任何推销行为与保险公司并无关系。公司与代理人签的是代理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因此制约能力有限。有些离职人员还冒充在职人员违规销售,防不胜防。

  其实,除投资者外,对私售行为最为深恶痛绝的还是各家险企。但困局是,目前并无有效机制能使保险公司通过法律法规去追偿私售业务员,“按现有法律,业务员的类似违规成本太低,起不到任何警示作用。”上述人士提醒,眼下,对于保险代理人推销P2P产品,请投资者务必说不,也不要轻信高收益。同时,监管层面也因对此类事件加以重视并有所作为。现场调查

  推介会号称保本保息 客户七成是中老年人

  近日,记者收到沪上某P2P公司发来的一则营销短信,内容中所含“百分百保本保息”、“0风险”、“高收益”等字眼非常吸引人。在联系短信发送者后,记者以投资者身份前去参加该公司举办的产品推介会。在华宜大厦现场,记者看到同来的近十位投资人中有7名为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他们中间不乏“常客”。

  工作人员简单介绍P2P平台运作流程后,开始着重介绍该公司“产品过硬”、客户“收益丰厚”的几大原因—

  “之所以敢于向客户承诺保本保息,首先我们有非常专业的风控和投资分析团队,会将投资者资金进行分散投资。其次,我们会定期考察借款企业,并督促他们按时分期还款。另外,公司本身具有一定的注册资金以及担保,和许多银行也有合作,可以在借款人出现问题时给投资人进行赔付。”

  记者发现,几位投资人听到这里都纷纷点头,显然对该工作人员所提担保一说信心十足。其中一位投资人对记者说,“我以前在这里投资过一次,本金利息都拿回来了,因为有担保。”

  记者在该公司随后展示的合同样本中看到,确有明确标明“合同到期后若借方无法承担还款金额,**财富会向投资人进行赔付”等字句。推介会结束后,有多位投资人当场表示,愿意考虑投资。

  提醒:“庞氏骗局”主攻老年“圈子”

  第三方信贷服务平台融道网CEO周汉告诉记者,老年人有几项特征:一是有积蓄有闲钱;二是对类似P2P等新兴事物缺乏一些必备知识;三是尤为容易被“高收益”所打动。这就使得一些P2P公司投机取巧,专将老年人拟定为目标客户群。

  “P2P平台本身是没有资格向客户承诺‘保本保息’的。”周汉表示,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较为正规的P2P平台都不会在正式合同中承诺保本保息。这通常为业务员吸引投资人的口头承诺,“即使出现在合同中,但有没有这个担保能力还是要打问号。”

  他同时提醒,老年人容易形成“圈子”,以老带新,一些打着P2P旗号进行“庞氏骗局”勾当的企业正是看中了这点。“以高收益为诱,也许第一个十万投进去,确实本利都拿回来了,平台用这种‘小甜头’的方式,让投资者放松心理戒备,实则是放长线钓大鱼。”

  背景

  P2P经历“僧多粥少”

  投资人旺盛优质项目稀缺

  P2P平台在吸引了大量投资者后,真有充足的优质项目来维持资金链的正常运作吗?有数据显示,截至今年上半年,参与P2P投资的人数是44.26万人,通过P2P借款的人数则仅为18.9万人,不足投资人数的二分之一。

  “整个P2P行业都在经历供需比例不均的状况,”新新贷相关负责人朱捷告诉记者,相对理财投资人来说,优质贷款人的获取难度要大得多。就目前各家平台的借款人与投资人占比,多数集中在1:2至1:7之间,“而有的平台的这一比例能达到1:100。”

  他举例,在二三月交单淡季时,刚放出的标的一分钟内就会被抢投满标。而一般情况下,平均单笔借款额度15万的标的,业内在十分钟内满标。

  今年3月中旬,P2P公司中成立较早、规模也较大的人人贷发布公告表示暂停发布优选计划(贷款项目打包而成),称“由于春节后贷款量恢复较慢,广大用户们的投资热情和投资需求又非常高涨,形成了显著的供求不平衡情形”。同一时间,开鑫贷、有利网、积木盒子、新新贷等在内的十余家平台网站,也无一例外都属于项目全部满额的状态。

  既然投资者选择余地处于紧缺状态,受高收益刺激,他们便容易忽略平台项目的质量从而选择一些不规范、少人气的平台。对此,周汉提醒道,理论上来说,一些小规模纯民营P2P平台,承接大多为高风险项目,“譬如无抵押无担保的信用类贷款,又譬如借款人有信用瑕疵,或曾有借款逾期的不良记录等。”

  眼下,为解决项目问题,不少P2P平台都在谋求加深与小贷公司等机构的合作。沪上一家具有九年小贷公司经验的P2P平台负责人告诉记者,“受融资杠杆限制,资金紧缺是小贷公司普遍面临的问题。获得更多的客户,发挥自身项目资源的优势,目前不少小贷公司或转型做P2P或与之合作,以寻求新的融资渠道。”

  然而在该模式下,尽管表面上P2P平台仅承担中介作用,但在实际操作中,它仍面临潜在的声誉、兑付等风险。该负责人表示,对于不少P2P借贷平台的投资人而言,他们并不清楚所投标的来自哪一家小贷公司,他一旦出现兑付问题,投资人首先想到的还是找平台。

  焦点

  有担保不意味真安全央行银监会表态现分歧

  目前,P2P平台的收益范围差距非常大。周汉向记者介绍,银行系P2P的年化收益一般在6-8%;有国有担保公司担保的P2P平台则在10-12%左右;纯民营平台的收益则在15-20%,甚至更高。“不论P2P平台使用何种担保,‘收益越高风险越高’是投资界的铁律,投资者需要全方位考察平台的实际运营情况,切勿被‘高风险’、‘担保’所蒙骗。”他说。

  三种担保方式各有风险

  “对于投资者来说,不要迷信担保,所谓担保也存在一定风险。”目前,P2P网贷平台的担保机制粗略分为三种。一种是由平台自身提供担保,资金来自平台的自有资金,而按照银监会规定,平台自身提供担保已经踩了“红线”。

  信而富CEO王征宇告诉记者,P2P平台上借、贷两端流动的资金实际上远远大于平台的自有资金,使得平台自己的资金事实上根本无法为出资人资金提供担保,所谓“平台担保”的说法只是诱人的噱头。在实际作业中,平台为了吸引投资者,往往会引入第二种担保方式,即第三方担保公司,从而继续向出资人提供所谓保本保息的承诺,这实际上使出资人蒙上了双眼,失去对于实际风险的判断。

  “一些第三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跑路概率,或许比P2P平台更高。”在新新贷相关负责人朱捷看来,一家担保公司也许资产上亿,但是这些资产是否合格、是否为次贷,以及担保公司的实际资质等,投资者根本无从分辨。

  此外,还有一种较为普遍的担保方式,则是由平台设立风险准备金。但与普通担保概念不尽相同的是,风险准备金是由平台向贷款方收取而得,占交易金额的1%到3%不等,可以说是由借款人出资给投资者一定的保护。那么,当还款风险准备金不足以覆盖全部坏账时,出现坏账又将如何?据了解,一般P2P平台采取的原则是“超出不补”。即如果坏账1000万元,还款风险金只剩500万元,那所有债权人按照同比例接受余下的500万元坏账,而尚未被还款风险金覆盖的坏账部分,债权人也要承受一定风险。

  监管部门产生分歧

  自P2P网贷于中国诞生起,就一直面临央行、银监、保监三不管的监管真空。不过,银监会副主席日前也表示,银监会正研究P2P监管细则,将尽快推出。

  而就P2P担保一事争论早有,央行官员和银监会的认识似乎也不太一样。今年4月,银监会为P2P划定四条底线,其一便是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去年出台的网贷行业全国首个自律标准《网络借贷行业准入标准》中也明确规定,平台机构自身不得提供担保,不以平台名义向出借人承诺保本保息。

  然而此后,央行征信中心某官员则在公开表示,“如果P2P平台一点信用风险都不承担的话,如何确保这样一个机制中长期有效?”

  央行与银监会不一样的表态,给投资人带来了更大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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