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一广告公司偷税被罚
- 发布时间:2014-08-12 06:34:49 来源:沈阳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沈阳晚报、沈阳网讯(主任记者 高薇)近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地税部门了解到,在税收检查中,沈阳鑫牛广告传媒有限公司2009年3月至2012年3月期间,采取在账簿上多列支出、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在网上购买广告业假发票等形式,隐瞒经营收入偷逃税款。
经查,沈阳鑫牛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在与开票方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2010年到2012年3月在网上共购买19组广告业假发票,金额811.54万元记入业务成本,减少营业税计税依据,造成未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检查补缴营业税42.43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97万元、教育费附加1.27万元、地方教育附加0.76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25.46万元、企业所得税42.30万元、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0.99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加收滞纳金12.71万元。对其少缴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行为定性为偷税,并处以一倍罚款,金额45.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对该公司未按规定取得发票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罚款。上述应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175.29万元。目前,该单位因涉嫌偷税,已经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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