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发公告罢免吴长江CEO职务
- 发布时间:2014-08-09 00:42: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孔彬彬
中新网北京8月8日电(记者 周锐)雷士照明8日晚间在香港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宣布罢免吴长江CEO职务。
从大股东兼创始人到出让股权后的职业经理人再到被董事会宣布罢免,吴长江这位雷士照明创始人和公司投资人之间持续数年的“恩怨”又添一笔。
两年前的8月,面对创始人吴长江离职所引发的股价波动,雷士照明曾发布公告进行说明。该公告列举了“从经销商处获得了个人贷款”、“将公司部分‘总部’迁至重庆”等问题,表示“董事会认为重新委任吴长江担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并不妥当”。
雷士照明董事会在其一份公开信中强调:“最近公司发生的一系列冲突并不是股东利益之争,而是企业规范化经营过程中引起的冲突。”
随后两年多的时间里,吴长江通过个人股份运作,曾一度被任命为公司CEO并重返董事会。但雷士照明8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本公司董事会宣布其已经通过决议罢免吴长江先生的本公司首席执行官职务,同时任命王冬雷担任本公司临时首席执行官”。
该公告还提到了吴长江的团队,“董事会亦已通过决议罢免吴长勇先生、穆宇先生以及王明华先生的本公司副总裁职务,并已决议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普通决议案以罢免吴长江的本公司执行董事职务。”
公告指出,雷士照明做出上述决定的原因是该公司最近获悉吴长江若干不当行为,使人质疑其是否有能力作为适当及妥善人士继续履行其作为本公司执行董事的职责。
“特别是吴长江先生最近告知董事会多数成员,其于2012年代表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山东雷士照明发展有限公司、重庆恩维西实业有限公司和中山圣地爱司照明有限公司各签署了一份许可协议。吴先生称该许可协议授予三家公司使用雷士品牌权利,为期20年。董事会的多数成员之前不知悉所谓许可协议的存在,董事会亦未批准、授权或追认任何该等协议的签署”。
雷士照明在公告中表示,该公司正在调查上述问题,如果三家公司滥用公司或附属公司的任何品牌名、商标或其他知识产权,将采取所有必要的法律行动以捍卫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公告表示,董事会多数成员已获悉关于吴长勇、穆宇和王明华的不当行为。因此,董事会认为吴长江团队继续担任本公司系列职务将有悖于公司及其股东的最大利益。
公告指出,董事会已于今日决议由王冬雷、肖宇和魏宏雄组成紧急事务处理委员会。该委员会具有代表董事会行使包括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上代表董事会发布公告等职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