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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一批准就公布组建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

  • 发布时间:2014-08-07 09:37:18  来源:福州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何佳媛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建设用地一经批准,依法可以公开的批复文件及其他有关材料由相应发文(报批)单位上网公布。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2014年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力争年底前研究出台完善我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探索被征地农民多元安置政策,推动安置变安居,《方案》提出,我省提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联席会议制度,适时提出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和机构编制整合方案,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组建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方案,拟定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组建方案,研究出台我省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指导意见。

  《方案》提出,今年,我省将梳理评估土地、房屋、林权、海域等不动产登记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推进我省不动产统一登记立法。此外,我省将加快推进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民住房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方案》提出,我省将探索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限政策,按照不同产业项目类型及其生命周期,研究确定不同的土地出让年限,防止因企业破产倒闭、停歇业或低效产出而长期闲置土地或厂房的现象,减少政府土地收储难度和成本。

  《方案》提出,我省还将研究建立新增用地审批与存量用地盘活挂钩机制,批次用地供地率等指标与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农用地转用审批挂钩,促进土地利用效益的提高;研究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合理比价机制;年底前出台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服务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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