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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再度警示企业债发行风险

  • 发布时间:2014-08-07 09:37:10  来源:金陵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金证券记者 胡春春

  昨天下午,《金证券》记者从华南一券商投行人士处获悉,近期国家发改委就企业债风险召开了一场座谈会,参会方包括8个省级发改委、多家券商、评级机构以及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据悉,会上对企业债“加快审核”和“从严审核”两类情况提出了新的意见,此外,还对地方城投企业发债情况做了进一步要求。

  两类审核门槛提高

  《金证券》记者在上述投行人士提供的部分会议纪要中看到,会上指出企业债“加快审核”有两种,一是资产负债率低于20%,主体评级在AA+及以上的无担保债券;二是地方政府首只城投债且资产负债率低于30%。

  “从严审核”也包括两种,一是资产负债率较高(城投资产负债率高于60%,产业类资产负债率高于70%),且债项级别在AA+以下;二是连续发债两次,且资产负债率高于60%的城投债。对于城投类资产负债率超60%、产业类资产负债率超70%的,原则上要求提供担保。资产负债率超80%的,原则上不予受理。融资性担保对于单个被担保人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30%,整体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净资产10倍。

  《金证券》记者注意到,去年4月份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改进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的通知》(下称“957号文件”)中,关于“加快和简化审核”,要求是“地方政府所属区域城投公司申请发行的首只企业债券,且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低于50%的债券”。而关于“从严审核”,则提出了两个要求,一是发行主体信用级别为AA-的债券,二是资产负债率较高(65%以上)的债券。

  发债间隔拟调为一年

  “957号文件”中首次将企业债发行审核分为“加快和简化审核”、“从严审核”及“适当控制规模和节奏”三类。随后下发的配套文件《关于对企业债发行申请部分企业进行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又针对“从严审核”及“适当控制规模和节奏”两类项目,掀起了一轮企业债核查风暴。

  而此次座谈会,监管部门的要求更高、更细致。座谈会上,还建议发债企业申报的时间间隔由六个月调整为一年。

  投行人士对《金证券》记者表示,今年企业债的发行规模同比一直处于下降状态,如果申报时间间隔拉长,那发行规模将更受到影响。该投行人士表示,不排除监管部门有进一步收紧收严企业债发行的行为。

  对地方政府要求更严

  《金证券》记者获悉,座谈会上还特别强调了对城投企业的发债要求。区域全口径债务率超过100%的,暂不受理区域内城投企业有可能新增政府性债务负担的发债申请;地方政府所属城投已发行未偿付企业债、中票余额与地方政府当年GDP的比值超过8%的,其所属城投企业发债应严格控制;城投企业单次发债规模原则上不超过所属地方政府上年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

  此外还建议,2013年后仍盲目进行短期高利融资的企业,其短期高利融资综合成本达到银行同期贷款利率1.5倍以上的,累计额度超过企业总负债规模10%的将不再受理;凡投资项目涉及政府补贴、回购等有关政府偿债保障的城投企业,一律不准采用私募融资方式。

  “原来对券商等中介要求会比较多,这次是对地方政府、城投企业要求比较多。比如要求发债企业对地方政府应收和其他应收合计超过净资产40%原则上不予受理等,很细。”投行人士向《金证券》记者解释。上述投行人士表示,会上国家发改委方面人士强调讨论的内容皆是未定事项,不确定什么时候以文件形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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