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矛盾高发,当防权力侵蚀权利
- 发布时间:2014-08-05 09:26:58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吉林龙潭征地1名执法队长死亡10人受伤,江苏泗洪7名拆迁人集体喝农药,山东平度守地农民1死3伤……征地矛盾,多年来伴随发展的一个老问题,近段时间冲突频频升级。
2013年5月,国土资源部下发禁止“暴力征迁”的紧急通知,然而,一些地方无视禁令,屡闯红线,黑保安、社会闲杂人员等参与暴力征迁激化矛盾。
土地违法案例尽管原因各异,但地方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滥用权力干预经济活动,侵犯农民财产权利,几乎是所有征迁冲突的根源,由此导致的征地拆迁“权大于法”问题重重:一些党政负责同志挂帅“项目办”,滥发红头文件推动征地拆迁……
失法必然无度。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政府为公共利益才能征地。滥征乱迁事件中,往往是行政权力直接介入土地征用、项目施工等经济过程,激化干群矛盾,影响社会稳定,而且为腐败滋生提供土壤。
问责“走过场”、处罚“一阵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杨重光等专家认为,问题拆迁的背后,暴露的是一些地方干部在“为谁发展”的理念上昏了头,发展地方经济饥不择食,罔顾农民利益,对暴力行为姑息纵容,甚至是保驾护航。
土地违法行为向犯罪“升级”的趋势必须引起高度警惕。中央党校研究员曾业松表示,坚决遏止农村暴力征地拆迁,严格问责的背后,就是要给一些党政部门和相关干部戴上“紧箍咒”,不能纵容任何理由的强拆,更不能成为事端制造者和保护伞。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马晓河表示,现行立法未对“公共利益”进一步明确其内涵,这一现状亟待改变。要探索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参与土地市场交易的办法,“土地卖不卖、卖给谁都应该由农民说了算,卖什么价格由市场决定”。
《土地管理法》十几年难于修改,难就难在缩小征地范围,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这一问题上,农民期待高,而依赖土地财政垄断征地权利的政府愿意做的让步又有限。杨重光对记者说,要加快相关法律修改,改变重行政管理、轻民事权利的土地管理方式,尊重农民的选择权。
“改革的最佳时机”从来不是“等”来的。专家表示,土地改革的重要一点,就是保障好农民的土地财产权,杜绝“替民做主”,“地利”则得“人和”。必须加快推进集体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让土地“红利”更多惠及于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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