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塘水库变“活钱”
- 发布时间:2014-08-01 07:35:56 来源:浙江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景宁7月31日电
通讯员 叶莉芬 叶尚蓉
记者 杨军雄
山塘水库、水电站……大山深处的水利工程默默地起着防洪、灌溉、供水、供电等作用的同时,它们的资产价值也逐渐被重新利用起来。记者今天从景宁县水利局获悉,我省首本农村水利工程产权证日前落户景宁澄照乡三石村,这也标志着我省水利工程产权证发放抵押融资成功迈出第一步。
“别小看这样一本小小的证书,有了它便可以撬动更多的金融资本流向山区,让绿水青山释放出更大的价值。”景宁县水利局副局长梅荣柱说。山区景宁,溪流纵横,全县1000米以上的高山就有779座,大小河道662条,成就了“中国农村小水电之乡”,也造就了一个个山塘水库,起着防洪、灌溉、供水、供电等作用。该县有250多座各类型山塘、水库, 157座农村小水电站,蕴含着数十亿元沉睡资本。
一边是巨额资本沉睡,一边却是农民贷款难。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不断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融资渠道单一,存在大量的资金缺口,如何盘活农村资产成为引导金融资本注入山区的当务之急。
正行进在农村金改中的景宁人蓦然发现,大山中的水利工程原来也是一座座待开发的“金矿”,只是权责不明、产权不定阻碍了应用。今年初,当地水利、金融部门和村民一起启动水利工程确权工作,在不改变农村水利工程性质的基础上,明确了所有权,开辟了农村水利工程产权抵押贷款,为全省开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创新工作探索出了新的经验。
“这好比打开了闸门,金融资本就能源源不断地注入。”在景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陈小玲看来,农村水利工程产权的明确也意味着确定了责任主体和收益主体,破除了金融资本“上山”的顾虑,使得金融资本更加便捷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如今,景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专门为农村水利工程量身定制了产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按照基准利率,实行分期还款,为农村提供更便利和富有可操作性的融资模式,并引导贷款必须用于农(林、渔、水)业生产及综合开发,推动农村经济壮大。
“现在我们一个‘天堂湖’水库就获得了100万元贷款,有了这些资金,村里的集体茶园和‘治水’项目就有了资金来源。”从农村信用社拿到了全省首笔农村水利工程产权抵押贷款的三石村村委主任陈后青说,产权作为抵押物,政府贴息50%,最终贷款利息只有二厘多,死资产变身活资本。
农村水利工程产权撬动的效益远不止获得的资金。“因为要想获得更多的贷款,除了不断提升山塘水库的使用水平,还要保护好,甚至我们已经打算把天堂湖也打造成风景区,让绿水青山更有价值。”陈后青说。
据了解,目前,景宁县已对11处农村水利工程产权进行了确权,下一步,在试点的基础上,将完成7座小型水库和16座山塘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并探索农村堤防等其他水利工程的确权发证工作,到2015年实现农村水域开发利用率达到50%以上。试点也有望在丽水市逐步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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