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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胜阻:简政放权红利正引领新一轮创业浪潮

  • 发布时间:2014-09-28 16:15:15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斌

  新一届中央政府成立以来,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并综合运用自查、督查、第三方评估推动政策有效落实,凝聚了改革的共识,激发了市场的活力。针对当前简政放权的热点问题,新华网财经频道独家专访了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

  新华财经:去年,李克强总理在两会记者见面会上作出承诺——“现在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还有1700多项,本届政府下决心要再削减三分之一以上”,并在此后一年多来加速兑现。您如何看待总理的承诺和决心?

  辜胜阻: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增长方式是典型的政府主导型增长。在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初期,这种增长方式适应了经济起飞的客观需求,保证了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其弊端逐渐显现出来,主要表现为政府与市场边界不清晰、政府对微观经济干预过多等问题。其中行政审批过多、过细、过严的问题尤为突出,严重抑制了市场经济主体的活力。因此,要继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行政体制改革显得尤为重要。

  只有以更大的勇气做好政府自身的行政体制改革,进而理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进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经济体制改革才能水到渠成。

  加快行政体制改革,首要任务就是要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李克强总理承诺削减三分之一以上行政审批事项并加速兑现,有利于激发市场经济主体活力,确保市场在配置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推动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当前我国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涉及面宽、触及利益层次深、配套性强、风险较大,因此改革难度越来越大。改革深刻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增强使得进一步深化改革刻不容缓,并需要更大的决心、勇气和智慧,采取新思路。

  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把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作为第一件大事,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多次召开会议,积极取消和下放了几百项行政审批事项,取得了积极的效果。简政放权的改革红利已经得到很大的释放,新登记民营企业去年增长30%,今年更是增长60%,中国第四次创业浪潮正在形成。

  新华财经:简政放权以来,浙江、天津等多地的地方政府涌现出管理创新亮点,体现了从监管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您对此有何点评?

  辜胜阻:浙江省以建立“三张清单一张网”为抓手推进简政放权,即:一张政府的权力清单、一张企业投资的负面清单、一张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清单,和一张政务服务网。特别是发布了全国首份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在对1.23万项省级部门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后,最终保留4236项列入权力清单,精简幅度超过六成。

  天津则改革审批制度,采取一窗接件、并行审批的方法,三个工作日内可办结设立企业所需的“四证一章”,最快1天内办结,现场审批率达100%。

  当前,在中央政府大力推进简政放权的背景下,各地方政府结合自身实际创新管理方式,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转变政府职能,这对于更好地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激发市场活力具有重要意义。

  新华财经: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政府转型这项系统工程中,简政放权处于什么维度地位?接下来围绕政府机构改革和组织再造,还有哪些工作要做?

  辜胜阻:李克强总理指出,简政放权是深化改革的“马前卒”和宏观调控的“当头炮”。政府职能的转变、行政体制的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也是政府自身改革的核心问题。

  要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须在“权”上下功夫。具体而言:一要“放权”。进一步推进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向下放权,对市场和社会向外放权,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和社会的发展活力。二要“削权”。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继续简政放权。三要“分权”。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改变权力过于集中的局面。四要“限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让权力在宪法和法律的“笼子”中运行。五要“监权”。要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六要防止“侵权”。防止政府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侵犯,确保依法行政,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通过以上措施,切实做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

  新华财经:为解决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本轮简政放权将督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结合,您如何看待第三方评估的引入?如何评价这种内外部监督结合的工作机制?

  辜胜阻: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一个新的提法。从过去的“国家统治”、“国家管理”,到现在的“国家治理”,强调的是国家治理的法制化、民主化、规范化,体现了顶层设计的理念,是一个重要的看点。

  “国家治理”不仅是国家机关对社会的管理,还是全面有效协调社会关系的概念,涉及如何进行更好的权力配置。

  政府的“有形之手”和市场的“无形之手”都存在失灵现象,因此,需要另外“一只手”,这就是社会中间组织等“第三方主体”。构建“第三方主体”监督机制,可以有效避免政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

  此次针对简政放权政策的落实,中央政府在督促地方政府自查和派出督查组进行督查之外,引入了第三方评估方式,是对国家治理方式的一种创新。

  第三方评估是对自查和督查方式的有效补充,具有更独立、更超脱的地位和专业性等优势,从而能够得出更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结论,更有效地发现问题,并提供科学的解决方案。

  第三方评估是社会和公众参与国家治理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形成各司其职的权力制衡体系,保证政府决策的有效实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用李克强总理的话说,第三方评估避免了对政府工作评价的“自拉自唱”,有利于加强政策落实的监督和推动、提高政府的公信力。

  下一步,要进一步扩大包括人大、检察机关、法院、公众、公民团体等的“第三方主体”监督力量,构建企业、政府与“第三方主体”各司其职的制衡体系,加强“第三方主体”对政府行为的有效监督和约束,形成科学、规范、有效的常态化机制,推进简政放权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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