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遭中梗阻:部分地方有利就执行无利不干
- 发布时间:2015-03-04 01:00:08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张少雷
简政放权,一场自中央到地方的改革在过去一年多时间里,以坚决的态度和犀利的作风持续推进着。
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当头炮”,这场改革在2015年无疑还将继续。国家发改委表示,将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前置审批,规范行政审批管理。
然而,来自代表等方面的意见却表明,中央层面的简政放权成效明显,但地方政府的“最后一公里”仍然存在推进不力、效果不彰的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革中央专职副主席修福金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中央在简政放权方面下了大力气,下决心还权于市场,但是我们在多个领域调研发现,地方部门的权力很难拿下,没用的下放得多,没权的下放得多,下放了以后又增加的问题多,实际上等于下放权力太少。”
民盟中央在提交的《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提案》中建议,全面取消各级政府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亮点 简政放权成绩斐然
2014年,在40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有21次提及简政放权,一些省份的权力清单减掉了近七成。
自2013年起,国家层面共计取消下放44项行政审批事项,连续两年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中央层面核准投资项目累计减少76%。目前,钢铁、有色、化肥和一批能源、交通、石化、化工等地方和企业关注度较高的项目已取消核准或下放地方政府核准。
到2014年年底,仅有的一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被调整为后置审批。企业项目核准前置审批事项由30多项精简至2项半,今后除少数重特大项目保留环评作为前置审批外,企业项目核准只保留选址意见书、用地(用海)预审意见两项前置。
2014年12月1日,国家发改委政务服务大厅投入运行,2015年1月1日正式运行。全委13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进驻大厅受理,统一接收、统一答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泊溪表示,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集中表现在简政放权上,对此本届政府作为大事在推动。含金量越来越高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成为改革的一个亮点。2015年的简政放权既要宣布取消多少行政审批,更需要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哪些要取消,哪些要保留,让人们做到心中有数。
问题 中介机构积极 地方简政不彻底
海南省人大代表邢诒川去年曾晒出了他绘制的行政审批“长征图”,今年对简政放权进行了进一步调查,他发现一个新情况,“一个建设项目,从拿地到拿证,要经过24个中介机构的‘关卡’,送审48个评估报告”。
邢诒川发现的情况并不是个例,不少企业主都表示,简政放权有的部门放了有的没放,不仅没效果,还增加了办事难度。
随着各级政府部门简政放权,有不少中介机构接过认证、审查、评估等审批权限,在此过程中产生了蚕食改革红利的迹象。
修福金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包括简政放权在内的部分改革措施在落实过程中存在“三不沾”现象,即一部分顶层设计定的方案、部门制定的方案、基层实施的方案互相脱节,一些地方部门观望情绪重,改革推进难度增大。与此同时,在执行过程中还出现“中梗阻”,部分地区和部门在执行过程中搞政策取舍,有利就执行,无利不落实,出现“上焦、中温、下凉”的现象。
对于上述情况,致公党中央总结了四个中介服务的普遍问题:首先,中介服务事项林立,拖延行政审批时效,目前涉及行政审批的中介项目的设置并未实行目录准则管理,项目的保留、废弃缺乏依据,致使许多地方需前置评估的中介项目林立;其次,部分中介服务存在市场垄断,甚至暗藏利益输送,损害政府公信力;再者,职能部门管理缺位,中介服务乱象丛生;最后,中介组织自身服务水平较低,与规范要求差距较大。
来自民建中央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在长达两年的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就是简政放权的过程中,已经出现了一系列需要重视的问题,甚至出现原本有章可循的政府审批变成了无章可循的权力寻租。
民建中央的报告指出,各工作层面现部门化、利益化倾向,出现动作迟缓、简政不彻底、放权不到位、明减暗不减、明减实合并、放小不放大、放虚权不放实权等现象。各地方政府经过多轮清理,好清的、能放的审批事项都清理下放了,触及深层利益和权力的深入改革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提高思想认识的任务也更重,地方政府存在等待观望情绪。
解决 地方政府抓权“执念”亟须改变
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建议,简政放权要优先清理针对企业的审批事项。他认为,审批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是要把经济搞活,要给企业松绑。各级政府确实取消很多审批事项,但企业感觉没有松绑,并没有落到企业的实处。建议下一步针对企业的审批事项先进行清理,哪些需要审批的公布出来,除此之外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执行,不在审批清单的即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企业可以放手大胆地干。
民建中央建议,在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的同时,还应创新行政审批改革模式,建立科学的监管体系和系统的服务体系,强化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更应该严格清理取消非行政审批事项,努力创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在深入清理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特别注重对非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设立“负面权力清单”,对不需审批的范围、项目予以公布,不给非行政许可审批以生存空间。
致公党中央在《关于规范涉审中介服务的提案》中建议,在下一步简政放权中,要编制涉审前置中介服务目录,提升中介机构服务时效。目录编制应坚持以下原则:除法律、法规、规章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予以保留外,其他规范性文件设定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作为项目审批的必要条件;对属于程序性的、不发挥实质性作用的中介服务事项,应予缩小适用范围,或者改变服务方式;对于一些性质雷同、内容一致的中介服务事项,应予合并。此外,压缩中介服务时限,政府部门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论证或检验检测的,要将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论证、检验检测的时间与该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间捆绑计算,同时中介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委托人办理事项所需材料,并与项目业主主动对接,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提升服务效率。
国家发改委学术委员会秘书长张燕生则从另一个角度进行了阐述,他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探讨简政放权并不是说要求把权力全部下放给市场,而是要厘清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该政府管的让政府管,该市场配置资源的让市场发挥作用。广东佛山在过去35年中,很多决策放到了基层,由于政府反应及时,市场活力得到了最大的发挥。
“政府信用是最高信用。”张燕生表示,不能一味要求放权,走向另一个极端,当前新常态下,从投资驱动到创新驱动的增长方式,不能离开政府支持,当然,政府需要明确到底应该干什么,不该管的不能插手。(赵晶 方烨 王璐 李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