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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年内试点市场主体简易注销程序

  • 发布时间:2014-08-22 17:13: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陈郁  责任编辑:孙业文

  在今天召开的深化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座谈会上,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透露,今后一段时间,工商部门将积极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加强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研究,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试行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以及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并在年内启动试点工作,努力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张茅指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稳步实施,降低了准入门槛,激发了市场活力,释放了改革红利,使市场主体数量明显增长,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并有力推动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下一步,工商部门将继续稳步推进企业年检制度改年报公示制度、“先证后照”改“先照后证”、简化住所登记手续、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等改革。“要通过构建信用公示体系、完善信用约束机制,真正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要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制度,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努力构建信用监管机制,对守信主体予以支持和激励,对失信主体进行限制和约束,真正实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的严管目标。”张茅说。

  张茅向中国经济网记者介绍,为了配合即将实施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工商总局制定了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5个配套规章,将与《条例》同步施行,为信息公示、信用监管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而在推进“先照后证”改革方面,工商总局已配合中央编办梳理确定了第一批31项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项目,将于9月1日起开始实施,另有5项待全国人大修改相关法律后实施。年内还将再提出两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项目清单。在放宽住所登记手续方面,大部分省市已经出台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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