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领域价格2017年基本放开 六领域价改方向明确
- 发布时间:2015-10-16 07:09:36 来源:经济参考报 责任编辑:李春晖
新华社15日受权播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明确了六大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方向,包括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完善环境服务价格政策,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健全交通运输价格机制,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若干意见》要求,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
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胡迟称,价格改革主要指能源、交通等公共、基础的价格形成机制。我国经济中超过95%的产品与服务的定价已经完全“随行就市”定价,而余下5%的则是包括水、石油、天然气、电力等十分重要的公共基础产品的价格仍然由政府掌控。多年来,其改革步伐一致较慢。目前环境下,全面深化这类产品价格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经济增长放缓,通胀处于温和水平;而且前期也有许多改革的举措可以作为下一步价格改革的参考与借鉴。
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是重头戏之一。《若干意见》提出,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思路,推进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稳妥处理和逐步减少交叉补贴,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尽快全面理顺天然气价格,加快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有序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
“当前整个能源供需比较宽松,价格处于下行通道,有利于改革。与天然气、电力等相比,成品油目前的市场化程度是最高的,具备的有利条件越来越多,应该能最先完成改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邓郁松判断。
邓郁松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要放开成品油价格,首先得有足够的市场主体参与竞争。目前这样的条件正在逐步地具备,整个成品油终端销售环节是竞争的环境,油源环节地方炼油企业也正在逐步进入。而且广大用户已经适应了成品油价格的频繁波动,企业自主定价之后,实时调整价格也会很正常。《若干意见》提出“择机放开成品价格”,是因为目前有些条件还不具备,首先,如果能够进一步放开原油进口经营资质,实质性障碍就会打破很多,其次,上海原油期货今年能够尽快上市,就会有区域性的国内引导价格,有利于促进成品油价格改革。
“一定要处理好价格改革和企业改革的关系。”北京大学经济研究所常务副所长苏剑认为,《若干意见》只提到了价格改革,问题是如果企业改革不到位,企业的主体地位没有落实或者垄断地位依然保持,那么价格放开的结果可能是企业有更多的自主权进行涨价或者进行其它形式的价格垄断行为。
苏剑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价格改革和企业改革一定要配合推进,甚至在很多情况下可能是企业改革要领先于价格改革。如果没有企业改革,在行业里面竞争不充分,新企业进不来,老企业退不出去,就会导致现有企业产生垄断行为,价格调节机制就无法正常发挥作用。上世纪80年代,对应该价格改革先行还是企业改革先行,我国就有一场大辩论。最后价格机制先改革,付出了不小的代价。现在国企改革刚刚起步,如果启动价格改革过快,效果怎么样不好评估。”
邓郁松则表示,以往价格改革推进缓慢,不是定价机制的问题,而是不具备按照市场竞争定价的条件,根本问题出在行业改革层面。这次价格改革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路线图,反过来说,实际上是通过价格改革进一步推进行业改革。“放开两头意味着竞争,必须进行市场准入的改革。有了价格改革,下一步可能各界更应该期待的是行业改革有哪些实质性的突破。比如在油气领域,正在酝酿体制改革,这其中油源的市场准入公开公平是最重要的,这一点做到了,其它各项改革都会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