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15家公办养老院将逐步转民营
- 发布时间:2015-08-05 07:40:00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李春晖
昨天,北京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北京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及评估管理办法》等进行解读。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本市215家公办养老机构将逐步实现民营,包括市属、区县级公办公营养老院也将在今年选取1至2家试点进行民营改革。转为民营的养老院,政府将不再收取租金费用。改革后的公办养老院将优先收住四类老人,空余床位再收住社会上的其他高龄、失能老人,按市场调节定价收费。
□解读
1 转为民营后有何变化?
将租金改为风险保障金
公办公营机构具体怎么改革?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一是全部实施公办民营,一是部分区域或功能比如餐饮等服务转为民营,交由社会专业力量来承接,具体改革方案尚需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他表示,本次改革的一大变化是今后将不再对实行民营的养老机构收取租金费用,而改为留存风险保障金和管理发展资金,管理发展资金将用于养老机构本身的条件改善和发展。
根据规定,风险保障金由运营方以押金形式向所有权方一次性缴纳,原则不低于该机构国有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设施建设安装费、勘察设计费、大额设备购置费等)的1%;机构管理发展资金由运营方逐年专项留存并专款管理及核算,原则每年不低于国有固定资产投资的2%。
不过,李红兵表示,考虑到养老机构在运营初期需要支持,文件也明确,运营初期养老机构可适当减免或少量留存机构管理发展资金,发展期逐步递增,稳定期应相对固定留存。
2 改革后是否缓解排队较长现象?
新排队管理办法正在制定
“本月开始,本市215家公办养老机构将逐步实施民营。”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本市公办养老机构主要包括公办公营、公办民营、公建民营三类,共有215家,将逐步通过社会招投标和品牌机构连锁运营两种方式,引入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品牌效应的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开展运营。
“目前在三类公办养老机构中,已经完成转型的公办民营养老机构达60多家,今后这些机构将更加规范。下一步,在市属的一福、五福等公办公营养老机构中,以及区县级公办公营养老机构中,也将选取两三家单位进行试点,具体试点单位我们后期会公布。”李红兵说,由于一些市属养老院存在排队较长的现象,公办机构改革后,将分类对待排队的老人,即对于失能、高龄老人将优先考虑,新的排队管理办法也正在制定中。
3 哪些人可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四类保障人群可进公办机构
根据政策规定,公办养老机构转为民营后,一般不低于总床位的20%将用于接收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其他床位应接收本市失能或高龄的社会老年人。
这也意味着,今后只有政府供养保障对象、困境家庭保障对象、优待服务保障对象、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包括失独家庭)中失能或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等4类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方可入住公办养老机构,其他失能或高龄的老年人可到非公办公营养老机构申请入住。
市民政局福利处副处长李树丛介绍,目前根据测算,全市共有2万名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有入住养老机构的需求,公办养老机构床位目前约有4万张。根据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原来已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老人不会受到影响,但今后将会严把门槛关,只有符合条件的老人才能进来,“根据目前统计,这2万名老年人入住的床位足够,目前不会出现轮候的现象。”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李绍纯表示,本市失能或高龄的社会老年人申请养老机构将主要按照属地划分,也就是说需按照户籍所在区县进行申请,届时,本市在区县层面,将按照平均每3到5个乡镇设置协作区。
他介绍,协作区必须有一个公办公营的定点机构,政府将重点对设施进行改造,同时增加服务项目,专门接收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具体设置在哪、怎么设置等将由各区县自己来操作。
4 对于低保老人费用全免吗?
床位费可免饭钱需自己掏
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对本市公办养老机构进行改革,主要是为了解决某些市属公办养老机构需要排队100年才能入住的畸形发展,也是为了保证困难老人、失独老人等保障人群进入养老院,充分发挥政府的兜底作用。
据了解,公办养老机构接收四类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床位费和生活照料费实行政府定价,尚有空余床位的,可接收本市其他失能或高龄的老年人,但对于这些老人的收费,将按市场调节定价收费。
“老人对养老院的价格十分敏感,非保障人群的老人将由市场定价的主要原则是以‘成本核算’为中心,这也是为了推动北京市养老机构的市场进入完全竞争的环境。”李红兵说,而政府定价也并不是将价格的定位明确到具体数额,而是各家养老机构根据各自先天的成本条件定价,有的低有的高,老年人选择的时候也就有了更广阔的空间,“例如低保老人,床位费根据区县的要求给予全部或部分的减免,但吃饭的钱则需要用低保的钱自己承担。”
据介绍,成本的主要依据有床位费、护理费和膳食费等,床位费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费、租赁费以及水、电、气、暖等资源费,行政和后勤人员工资、福利费等人员工资性支出等;膳食单独核算,完全按照市场;护理费用主要是护理员的人工费用,是价格构成中变化比较大的部分,也将由市场来决定。
5 改革对保障群体有何优惠政策?
失能老人护理康复将有补贴
据介绍,本次改革后,优先保障的四类老人入住养老院还将有补贴。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解释说,城市特困人员、农村五保对象由政府供养,费用由政府买单;对于困境家庭保障对象、优待服务保障对象中符合高龄或失能的老人,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费用补贴,优待服务保障对象还可享受优先优待的待遇。
而对于以前没有进行过补贴的失独老人来说,目前还没有补贴办法。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基本思路是确保有需求的老人可入住,承接入住的机构能做到运营持平或略有微利,具体补贴额度或标准,目前民政局正在与相关部门进行协商。
李红兵透露,目前本市针对低保家庭中的老人入住养老院每月有补贴,下半年将对困难家庭中的失能老年人进行评估,并出台新的补贴制度,针对失能老人给予护理康复补贴,补贴对象也将有所扩大。
记者了解到,除了低保老人,困境家庭保障对象中的孤寡失能老人、失独老人等都有望获得补贴。
“这个补贴不再是具体的钱或券。”李红兵说,老年人在家中可享受相应金额的居家养老康复服务补贴,同时,补贴还将与养老机构进行对接,老年人如果入住养老机构也可以用补贴兑换护理康复服务。
□相关
失独老人入住将有免费担保人
市民政局近日发布了《特殊家庭老年人通过代理服务入住养老机构实施办法》。昨天,市民政局对此解读时表示,失独老人因没有监护人,入住养老院一直是个难题。今后,失独、丁克等无子女的老人在入住养老院时,如果没有亲属签字担保,可免费委托代理机构。代理服务机构将由北京市民政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几乎所有的养老机构在老人入住时都需要签订一份入住协议,其中有条款明确规定,老年人需要有担保人签字才可以入住,这不仅涉及一些治疗意见的确定问题,更重要的是当老人入住机构后发生急危重病需转入医院救治时,以及医药费、住院费超支时,担保人须承诺支付。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失独家庭、丁克家庭、子女远在异地的老人、子女丧失行为能力的老人,以及社会当中的一些流浪痴呆老人等身边没有子女的老人来说,养老机构通常会担心服务费用的持续支付,还有突发情况处理的法律纠纷,同时,由于涉及经济关系,大部分其他亲属都不愿签字担保。
按照此次印发的《办法》,代理机构在接受特殊家庭老年人委托后,将协助其与养老机构签订《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在老年人出现疾病或特殊事故等紧急情况需要接受医疗救助时,代为办理住院登记、手术签字等相关事项,在申请人权益受到侵害时,代理特殊家庭老年人进行维权以及其他经双方约定的服务事项。代理服务机构将由北京市民政局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
在收费方面,《办法》明确规定,代理服务机构接受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委托,协助和参与签订养老服务合同、接受医疗服务等程序性签字手续事项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链接
“一福”“五福”已完成内部合并
据介绍,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和第五社会福利院,日前进行了合并。这两个北京市属公办养老机构是明星养老院,地理位置都在北三环外。此前两个养老院各自运行,此次市民政局出于资源整合的目的,将两家机构内部打通,进行合并。
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由于位于城区、收费低,曾被媒体报道一个床位需要排队几十年,但随着北京市新出台的公办养老机构只能接收享受政府保障等四类老人后,这种排长队的情况将成为历史。而第五福利院,根据政策安排,已经成为了一所专门接收失独老人的养老机构。
市民政局表示,此次合并后,到五福进行登记入住的也可以到一福进行咨询和登记,两家在内部资源分配上的整合,将提高效率,更合理利用资源。不过,合并只是两家机构从工作机制层面上进行的资源整合,对外今后仍将沿用原有名称,对登记入住的市民不会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