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布管理办法意见稿:手机支付单日难超5000元
- 发布时间:2015-08-01 07:12:18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责任编辑:马艺文
大家越来越热衷的网络支付方式特别是手机支付今后将受到严格监管。昨天,央行就其起草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央行表示,此文件意在规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防范支付风险,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5年8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反馈给央行。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如果文件通过,今后在手机上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单日消费将不能超过5000元。
身份验证
综合账户需要面对面核验身份
根据征求意见稿,支付机构不得为客户办理或者变相办理现金存取、信贷、融资、理财、担保、货币兑换业务。支付机构基于银行卡为客户提供网络支付服务的,应当执行银行卡业务相关监管规定,以及银行卡行业规范。
征求意见稿把网络支付账户分为综合账户、消费账户两类。综合账户可以用于消费、转账以及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或服务。消费账户仅可用于消费以及转账至自己的同名银行账户。其中,综合账户需要面对面核验身份,或者用至少5种方式进行交叉验证身份;消费账户需要至少3种方式进行交叉验证。
支付账户余额付款有限额
从支付账户主要服务于电子商务及小额、便民支付领域的定位出发,征求意见稿对支付账户余额付款规定了限额。
文件规定,支付机构应根据支付指令验证方式的安全级别,对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进行限额管理。支付机构采用包括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日累计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通过协议自主约定;支付机构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支付机构采用不足两类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单个客户所有支付账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1000元,且支付机构应当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此类交易的风险损失赔付责任。
此外,支付机构应根据客户身份对同一客户开立的所有支付账户进行关联管理。个人客户拥有综合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下同)年累计应不超过20万元。个人客户仅拥有消费类支付账户的,其所有支付账户的余额付款交易年累计应不超过10万元。
手机支付单日消费难超5000
由于现在大家常用手机进行网络支付,很少有人会随身带着U盾,而且绝大部分银行的U盾也不支持在手机上使用。所以可以想像,如果文件通过,今后在手机上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单日消费都不能超过5000元,要想理财或买个奢侈品都很难。要是只凭着密码一种验证方式,可能只能进行1000元以下的消费。
不过,文件也规定,对于超出限额的付款交易,客户可以选择“商业银行网关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等模式通过银行账户办理。虽然银行卡快捷支付也是有限额的,不过比5000元还是要高许多。中农工建交这样的大银行基本上单笔5000-1万元,单月多在2万元以上,而股份制银行多设为单日单笔5万元,比网络支付账户的限额高得多。
只能用本人同名借记卡给支付账户充值
根据文件,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入资金的业务,即支付账户充值,资金来源仅限客户本人同名的银行借记卡。信用卡不可为支付账户充值。支付账户向借记卡转出资金的业务,即支付账户余额回提,资金去向仅限客户指定的一个本人同名银行借记账户(借记卡)。这意味着,直接用支付账户给他人借记卡转账不被允许,只能先用支付账户转账给对方的支付账户,然后对方再提现。也就是说,如果有人向你借钱,而他没有网络支付账号,你就只能选择网银、手机银行等转账,不能像现在这样潇洒地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搞定。
对资金安全负责但手机付款受限
有业内人士指出,如果这一征求意见稿最后通过,对现有的第三方支付行业将产生重大影响,也将改变不少用户的支付习惯。受到这一文件的限制,大家今后大额消费转账将只能依赖银行体系,比如使用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借道第三方的手机支付只能用于小额消费。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有习惯于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进行理财和大额消费的市民对这一征求意见稿的限制表示不满,认为自己今后消费会很不方便。也有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央行此举是为了对大家的资金安全负责,毕竟之前很多手机诈骗的案件让用户损失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