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措施推进“互联网+” 将放宽服务市场准入
- 发布时间:2015-06-25 07:33:00 来源:北京晨报 责任编辑:王斌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6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互联网+”行动,促进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决定降低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率,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确定设立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以金融创新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
会议认为,推动互联网与各行业深度融合,对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形成经济发展新动能,意义重大。根据《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会议通过《“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明确了推进“互联网+”,促进创业创新、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公共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等若干能形成新产业模式的重点领域发展目标任务,并确定了相关支持措施。国家信息中心专家委员会主任宁家骏认为,选择这些领域是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布局的。通过互联网与这些产业的深度融合,既能形成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联动发展的新态势,又打造了“互联网+”经济范式的新生态。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表示,“互联网+”应包括两方面:一是传统产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平台进行自我变革,提高生产效率;二是互联网通过跨界融合不同产业,培育出新产品、新业态。因此,“互联网+”既能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又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来契机。
会议决定,在已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基础上,从10月1日起,将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1%降至0.75%,并根据行业风险程度细化基准费率档次,根据工伤发生率对单位(企业)适当上浮或下浮费率;将生育保险费率从不超过1%降到不超过0.5%;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超过合理结存量的地区应调低费率。实施上述政策,预计每年将减轻企业负担约270亿元。
会议确定,按照市场化专业化运作和商业可持续原则,设立中国保险投资基金。主要投向棚户区改造、城市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中西部交通设施等建设,以及“一带一路”和国际产能合作重大项目等。会议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将存贷比由法定监管指标转为流动性监测指标。这有利于增强金融机构扩大“三农”、小微企业等贷款的能力。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互联网+”相关支持措施
一 清理阻碍“互联网+”发展的不合理制度政策,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市场准入,促进创业创新,让产业融合发展拥有广阔空间。
二 实施支撑保障“互联网+”的新硬件工程,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核心芯片、高端服务器等研发和云计算、大数据等应用。
三 搭建“互联网+”开放共享平台,加强公共服务,开展政务等公共数据开放利用试点,鼓励国家创新平台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线开放。
四 适应“互联网+”特点,加大政府部门采购云计算服务力度,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开展股权众筹等试点,支持互联网企业上市。
五 注重安全规范,加强风险监测,完善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公平竞争。用“互联网+”助推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