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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可投地方债 企业债和地方债投资比升至20%

  • 发布时间:2015-04-02 08:14: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马艺文

  昨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部署盘活和统筹使用沉淀的存量财政资金,有效支持经济增长;确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措施,培育经济新动力(310328,基金吧);决定适当扩大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更好惠民生、助发展。

  会议认为,改革和完善财政资金管理,盘活沉淀的存量资金统筹用于发展急需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稳增长、调结构的效用。为此,要抓紧出台方案,完善相关规定,对统筹使用沉淀的存量财政资金建立任务清单和时间表。把“零钱”变成“整钱”,把“死钱”盘活用好。

  会议指出,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业,是“互联网+”行动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融合发展,减少流通成本,激励创业扩大就业,拉动消费,改善民生,增加金融活力,促进发展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指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保民生的重要资金来源。适当拓宽基金投资范围,分散风险,稳定和提高投资收益。会议决定,一是把社保基金债券投资范围扩展到地方政府债券,并将企业债和地方政府债投资比例从10%提高到20%;二是将基金直接股权投资的范围,从中央管理企业的改制或改革试点项目,扩大到中央企业及其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包括优质民营企业;三是将基金的信托贷款投资比例上限由5%提高到10%,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参与力度;四是允许基金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一级市场直接投资同业存单,并按照银行存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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