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的同时成为股东 “馅饼”还是“陷阱”?
- 发布时间:2014-12-22 15:57:23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孙业文
“2014中国(大连)消费经济论坛”21日在大连国际会议中心举行,“消费资本论”成为论坛讨论核心话题。“消费者可以成为股东、消费者可以参与企业分红。”这究竟是赋予消费者的新权力,还是营销手段、炒作噱头?
“消费资本论”是由世界新经济研究院院长陈瑜提出。他认为,当消费者购买企业产品时,生产厂家和商业企业应把消费者对本企业产品的采购视同是对本企业的投资,并按一定的时间间隔,把企业利润的一定比例返给消费者。
“消费资本论”并非是这次论坛上首次提出。但长期以来,这一理论的实践者较少。
大连金玛集团主席王延和说,大连金玛创建了东北万庄平台经济新商业模式,消费方在平台消费的消费额除了购买到等价商品之外,还可能成为这个平台的分红股东,享受平台做大做强的红利。
王延和在论坛上承诺,平台的共同合作者愿拿出30%的股份,通过正式协议和信誉股东的方式,量化和分配给广大消费者,同时承诺三分之一的董事、三分之二的监事由消费者代表产生,消费股东永远不承担企业亏损。
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高红冰说,这种模式把消费和投资结合起来,类似于当前热门的众筹。过去消费都是商家推动消费者,现在把消费者拉进来,未来会进一步激活消费。
一位参会企业家指出,如果消费者在平台上购买的产品价格高,额外支出成为购买股东身份的代价,那么这种新模式就变成了噱头,实则是消费陷阱。
记者在论坛结束后随机采访了几位普通消费者,绝大多数人不知道消费可以变成投资,也不相信企业会在消费之后让利给消费者。在记者的介绍下,大连市一位李姓消费者初步了解了消费资本理论,但是他个人对这一模式持怀疑态度:企业能否真正让利,和当前的商场会员卡模式又有何区别?“如果消费者真能得到利润分红,成为股东,确实是一件好事,花钱也能更大胆、放心。”他说。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表示,传统的分析框架认为只要是今天有付出,未来有回报的都是投资。消费资本论确实也是一种新提法。这两种担心确实存在,所以对于这种模式还需要长期关注调研。
陈瑜表示,消费是生产的目的,消费支撑了扩大再生产,所以消费也是一种资本,从这一角度看返利是对消费正常的回报。另外从宏观经济来看,近年来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的驱动力结构出现了新变化,投资和出口对GDP的贡献率逐渐下降,消费对GDP的贡献率逐渐提高。消费资本论的提出将提升消费热情,可进一步刺激内需。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司长向欣也表示,改革和创新既需要顶层设计,更需要来自基层、企业家的实践。
尽管不少政府官员、专家、学者肯定这种新模式的探索,但未来能否真正实现互惠共赢还需要解放思想、规范运作。
在高红冰等人看来,这种模式如果组织关系透明,分配模式透明,成本收益透明,让消费者消费得明明白白,分红分得清清楚楚就不存在争议。这种模式成功的关键是能否真正做到公开透明、依法规范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