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领到金改新任务
- 发布时间:2015-12-02 20:52:51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王斌
广东、天津、福建自贸区领到了哪些金改新任务?
在上海自贸区金改新40条发布后,广东、天津、福建三个自贸区也各自领到了金融改革新的试点任务。
12月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选择一批条件成熟的地区分类开展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为深化金融改革开放积累经验,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强调,各区域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不能“面面俱到”,一定要突出特点,重点推进。
这其中就包括了广东、天津、福建三个自贸区。其中,广东自贸区要重点围绕投资便利化和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福建自贸区要重点围绕推进两岸金融合作;天津自贸区要重点探索发展金融租赁行业,为推动大型装备产业“走出去”提供支撑。
三个自贸区要开展的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主要聚焦在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跨境投融资等方面,成熟一项、推进一项。
根据此前的自贸区总体方案,广东自贸区提出推动人民币作为自贸试验区与港澳地区及国外跨境大额贸易和投资计价、结算的主要货币。推动自贸试验区与港澳地区开展双向人民币融资。推动自贸试验区金融服务业对港澳地区进一步开放。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金融机构设立外商独资银行,符合条件的外国金融机构与中国公司、企业出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等。
基于产业发展要求,做大做强融资租赁业成为天津自贸区金融改革的重要内容。其中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支持租赁业境外融资,鼓励各类租赁公司扩大跨境人民币资金使用范围等。
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成为福建自贸区的特色,福建提出在对台小额贸易市场设立外币兑换机构,允许自贸试验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台湾同业开展跨境人民币借款等业务,支持台湾地区的银行向自贸试验区内企业或项目发放跨境人民币贷款等。
在自贸区成立后,各地的金融改革创新已经不断推进。
以天津为例,刚刚出台的《天津市金融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就提出要重点发展融资租赁业。推动融资租赁业政策创新、制度创新和业务创新,使得天津全市租赁资产规模、创新能力持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加速建设租赁机构集聚、政策制度健全、服务功能完备的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
到2018年末,天津全市租赁资产力争突破1万亿元,其中,金融租赁公司租赁资产力争突破7000亿元,融资租赁公司租赁资产力争突破3000亿元。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行长周振海在11月13日召开的“天津市金融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部署推动会”上称,《关于金融支持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基本囊括了上海自贸区两批金改政策除国际金融中心相关政策外的全部内容,而且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京津冀、融资租赁等方面的天津特色政策支持。
为落实好上述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近日,天津市还从中央金融单位引进了26名金融高端人才到天津挂职,助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这26名挂职干部,来自“一行三会”及其直属单位10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9人,政策性银行4人,国有大型保险公司3人。
而据中新社报道,广东自贸区工作办公室主任郑建荣1日在香港表示,广东自贸区在深入推进与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着力在金融、贸易和专业服务等领域取得突破。比如,与港澳跨境人民币贷款由前海扩大到南沙、横琴;区内公共服务支付领域向港澳开放,粤港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已获批筹建,粤澳保险机构在横琴可相互提供跨境车险服务;6家内地与港澳合作律师事务所成立,首家香港独资船舶管理企业获批。
福建自贸试验区金融政策主要突出对台特点,在借鉴上海等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福建发展实际,提出43项金融开放创新试验任务,其中,推动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的政策共18条。
四个自贸区的金融改革创新可谓各有特点。李克强在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也对开展区域金融改革创新的试验区提出一项明确要求。“今天这个方案通过后,明年一年时间,各区域金融改革创新试点要向国务院提交一份报告,总结各自金融改革创新试点的成功之处,为其他地区的金融改革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