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金改4.0”聚焦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 发布时间:2015-10-30 20:17:29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吴起龙
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委与上海市政府30日公布《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全面推进自贸区金融改革和开放,在中国争取人民币加入SDR(特别提款权)的背景下,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和人民币国际化有望加速前行。
“相比较之前出台的相关政策,此次方案的目标更为明确,是在人民币加入SDR的背景下,加快人民币资本项目下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的步伐。”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说。
方案提出,在自贸试验区内进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先行先试,进一步拓展自由贸易账户功能,研究启动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允许或扩大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个人在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投资等。
“这意味着,众所瞩目的QDII2即将破冰,通俗地说,就是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开设自由贸易账户,直接购买境外资本市场的苹果或阿里巴巴的股票。”上海财经大学自贸区研究院秘书长陈波说。
“方案最大的亮点是,不管是对个人还是机构,人民币自由兑换的步伐将明显加快,跨境投融资便利程度大幅提升。”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朱楹说。
此前,中国居民每人每年有5万美元的汇兑限额,方案将统筹研究进一步扩大个人可兑换限额;对于企业来说,未来在自贸试验区内将实现非金融企业限额内可兑换,而不再区分是否在经常项下。方案还提出,逐步扩大本外币兑换限额,率先实现可兑换。
此次金改方案的另一大亮点是,以上海自贸区为压力测试的试验田,中国金融开放全面提速,溢出效应更加明显。
方案提出,不断扩大金融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全面覆盖银行、证券、保险、基金、期货、股权投资甚至非标资产交易平台;在机构设置、准入条件、股权比例等方面门槛大大降低,更多业态、更多种类的金融机构入驻自贸区,将带来更大的活力和创新。
例如,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合资证券公司,外资持股比例不超过49%,内资股东不要求为证券公司,扩大合资证券公司业务范围。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内设立合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
备受关注的是,方案支持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建设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加快上海黄金交易所国际业务板块后续建设;支持上海证券交易所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支持上海期货交易所加快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建设,尽快上市原油期货;支持设立上海保险交易所,支持上海清算所向自贸区内和境外投资者提供航运金融和大宗商品场外衍生品的清算等服务。
“随着境外人民币资金池的扩大,建设国际多要素金融平台,维护定价权变显得至关重要。”鲁政委说。
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则认为,在自贸区内进行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先行先试,重点依托在自贸账户体系,有助防控金融风险。通过自贸账户这么一个金融电子围网,既为资本的跨境流动提供便利性,也做到对资本流动的可监测、可追溯,较好地平衡金融开放和风险防范的关系。
“如果说‘一行三会’支持自贸区建设的51条意见确立了金融支持自贸区建设的总体政策框架,是自贸区金改的1.0版,自由贸易账户系统投入使用意味着自贸区金改进入2.0版,基于自贸账户体系的境外融资全面放开代表着自贸区金改3.0版本,那么此次整个大金融布局的全面开放升级,可以视为自贸区金改进入4.0时代。”朱楹说。
- 股票名称 最新价 涨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