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购税减半征收实施首日 榕303台新车受益
- 发布时间:2015-10-10 08:29:25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李春晖
8日,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实施首日,福州市减半征收车辆303台,减免税款134万元。
9月29日,国务院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10月8日,国庆节长假后上班首日,福州市国税系统共计办理车购税征收业务976台次,其中符合1.6升及以下车购税减半征收车辆303台,占比31%。累计征收税款959万元,其中1.6升及以下车型税款134万元,占比14%,为纳税人减免税款13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