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推出122个PPP项目 总投资额达2814亿元
- 发布时间:2015-08-21 12:31:48 来源:南宁晚报 责任编辑:李春晖
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地区的广东,在前期成功运用PPP模式新建和改造一批公共服务项目的基础上,再次推出122个项目,总投资额达2814亿元,涵盖交通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社会事业、水利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生态环境保护6大领域。这是记者从20日举行的广东省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即PPP模式)项目推介会上获悉的。
近年来,广东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一直位列全国首位,上半年,广东全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45万亿元,同比增长7.7%,高出全国0.7个百分点。业内分析人士称,广东新业态、新产业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持续增强,良好的经济运行态势,为广东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带来了难得的机遇。
据介绍,本次推介的项目都是符合广东区域发展战略并适合采用PPP模式建设运营的优质项目,具有价格调整机制相对灵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投资规模相对较大、需求长期稳定等特点。值得关注的是,本次推介的相当部分项目本身可以提供现金流,兼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此前,为确保PPP模式有据可依、规范实施,广东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明确了PPP模式的适用领域、运作方式、项目管理、投资回报、风险防范、项目监督、退出机制、保障政策等,为加快推广PPP模式奠定了“于法周严、于事便捷”的制度基础。同时,从交通运输、能源、水利、环境保护等领域选取共10个典型案例,编写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典型案例选编》,为各级政府运用PPP模式提供借鉴与参考。
在财政支持方面,广东鼓励各地政府可根据自身财力状况设立PPP融资支持基金、对PPP项目前期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对项目融资适当给予贴息,依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适当奖励。同时,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PPP项目纳入国家试点范围,争取相关资金和政策扶持。争取中央财政以奖代补资金,引导和鼓励地方融资平台存量项目转型为PPP项目。
接下来,广东将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纳入法制化轨道,通过简政放权、加强信息公开、强化绩效评估等方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PPP项目规范实施。
PPP模式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公私合营模式(PPP),以其政府参与全过程经营的特点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