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各级政府部门将晒“三公”经费“细账”
- 发布时间:2015-08-17 10:53:16 来源:大河网 责任编辑:李春晖
近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面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各级政府要在相关网站和场所公开9方面信息,涉及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信息、公共资源配置信息、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共服务信息、国有企业信息、环境保护信息、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息。
政府部门到底掌握哪些权力、肩负什么责任?这要看“两个清单”如何规定。《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通过本级政府网站依法集中公开本级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2015年9月底前公开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
大河报记者了解,同时公开的还包括省政府部门的责任清单。而在2016年3月底前,我省还将公布市、县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
政府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是增还是减?老百姓非常关心。
对此,《通知》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在公开预算和决算信息时,同步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审计当中,经常发现有人违规享受保障房待遇,对此,《通知》提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本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按年度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另外,此次《通知》提到要公开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
空气和水是百姓生存的基本要素,它们的状况如何,每一个人都有权知道。《通知》要求继续推进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实时发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指数(AQI)值,公布18个省辖市空气质量排名,及时公布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定期公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信息。
重大项目的建设关系国计民生,《通知》要求,对于铁路、城市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等领域政府投资项目,相关部门要在相关网站或新闻媒体公开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批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