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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资委要求企业在股市异常时不得减持

  • 发布时间:2015-07-13 15:29:37  来源:西部网  作者:赵明  责任编辑:李春晖

  近期境内证券市场出现异常波动,陕西省国资委高度重视,为维护市场稳定,营造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省国资委召开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上市公司负责人会议,要求各有关企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做负责任的股东,在股市异常波动期间,不得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省国资委支持监管企业增持股价偏离其价值的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努力维护上市公司股价稳定。省国资委将进一步推动监管企业深化改革,加快企业重组整合步伐,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会上,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9家控股股东做出承诺,采取多项措施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签署维护股票市场稳定承诺书

  近期境内证券市场出现异常波动,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与国有企业及其所控股上市公司的发展息息相关,为营造企业改革发展的良好市场环境,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陕西省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承诺采取如下措施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一、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做负责任的股东。在股市异常波动时期,不减持所控股上市公司股票。

  二、加大对股价严重偏离其价值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票的增持力度,努力保持上市公司股价稳定。

  三、继续采取资产重组、培育注资等方式,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支持所控股上市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力度,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承诺人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秦川机床工具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

  西北有色金属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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