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治污停产57家污染企业 环保部督查组予以肯定
- 发布时间:2015-07-04 07:43:49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朱苑桢
7月2日,多家媒体报道了山东临沂因大气污染严重被环保部约谈5日后,对全市57家污染企业同步实施停产整顿的消息。作为全国唯一在被约谈后采取停产整顿的城市,临沂市的做法经报道后引发各界关注。临沂此番为治污痛下“猛药”的做法,被媒体比喻为“休克式疗法”,并曝出停产整顿导致“大批工人失业”“企业因停产而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高达千亿元的债务危机一触即发”等问题。
在此背景下,环保部华东督查组再次来到临沂,反馈约谈整改情况,对临沂市政府的治污方案予以肯定,并对一些问题做出回应。
□督查反馈
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今年2月初,环保部曾在山东临沂等地开展专项督查行动,发现临沂市13家企业存在环保问题。随后,临沂市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进行“铁腕治污”。
7月2日下午,督查反馈会在临沂市召开,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副主任缪旭波代表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向临沂市反馈约谈整改情况督查结果,对当地治理方案予以肯定。缪旭波说,4个多月来,临沂市委、市政府以“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决心,大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打击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缪旭波说,临沂市对检查发现的13家环境污染企业严格处罚并实施停产治理,对全市57家重点企业实施停产治理,对全市412家企业实施限期治理,反映了临沂市在工业污染治理方面的工作力度。临沂市各级党委、政府措施得力,表明临沂市对约谈整改的重视,以及对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的决心。
会上,临沂市市长张术平表示,要以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此次督查为契机,进一步明确要求,再加压力,再推措施,把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推向纵深。
督查结果显示,经过治理,临沂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一些历史遗留问题逐步得到解决,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据华东督查中心介绍,今年3-6月,临沂市PM2.5、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项污染物浓度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27.8%、23.5%、41.4%、25.4%,优良天数增加31天。
□热点回应
污染大户集体停产整顿是否是突然之举?
“其实对57家企业实施停产整治早有部署,只是约谈后加快了停产进程。”
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介绍,2014年3月30日,临沂市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中,向57家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通知书,责令企业完善治污设施,限期治理期为2014年12月底。
今年1月26日至29日期间,华东督查中心对罗庄区的大气污染企业的“外环境”进行了暗查,发现本该冒白烟的企业仍在冒黑烟和黄烟,紧接着,2月5日至8日,华东督查中心联合当地环保部门对临沂市5区县15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13家企业存在偷排、漏排、环评违规、在线监测设施未使用或者运行不正常,且往往多种违法行为叠加。
2月25日,环保部委托华东督查中心公开约谈了临沂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市长张术平。约谈时,华东督查中心对发现问题的13家企业的情况进行了通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但临沂市举一反三,对没有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57家企业责令停产整治。2015年3月10日前,57家企业停产全部落实到位。
“其实对57家企业实施停产整治早有部署,只是约谈后加快了停产进程。”华东督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早在2月16日,临沂市委就下发了《临沂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攻坚行动方案》,明确对2014年在规定期限内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完成治理任务,或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治理。
临沂市关停企业是否有法可依?
临沂市根据新《环保法》对企业实施关停,且目前这57家企业只是在停产整治阶段,还没有被责令关闭。
根据新《环保法》第60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华东督查中心表示,临沂市对企业实施关停于法有据。且目前这57家企业只是在停产整治的阶段,还没有被责令关闭。
据了解,截至7月1日,57家企业中已有31家企业完成整改,其中10家企业正式生产,21家开始试生产,其余26家仍在停产整改。
关停治理污染企业会不会影响经济发展?
“治污不是要把企业治死,而是用环保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把转方式调结构作为防治大气污染的治本之策。”
临沂市长张术平说:“治污不是要把企业治死,而是用环保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把转方式调结构作为防治大气污染的治本之策。”比如,临沂的石英砂加工业通过“转调”,从100多家整合到几十家,企业效益、产业档次、财政税收、资源利用效率都有了较大提升,破解了低档次竞争、低层次发展的难题。
据介绍,目前,临沂经济整体运行平稳,反映结构效益和后劲的财政、税收占比、投资、消费、出口等指标都保持了山东省内较好水平。
□对话
大气治理投入应包括淘汰企业员工安置
北京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 马军
京华时报:突然停产对企业是否太激烈?
马军:有些人说,应该给企业缓冲的过程,但是超标排放长期得不到解决,我们难道没有给他们缓冲的过程么?这些企业难道不是长期以来就是这样的状态么?从中央到地方都在强调要严格执行环保法规,严格执行环评,这些企业真的按照这个去做了么?新《环保法》出台后,如果仍不能坚持严格执行,再严厉的法规也将是一纸空文。
京华时报:企业停产,职工失业怎么办?
马军:国家准备了数万亿的资金进行大气治理,我觉得最核心的不是说要帮助企业上环保设施,而是如何去安置被淘汰企业的职工,进行下岗再就业的培训,同时培育地方新的转型产业,这些才是这几万亿元投资的方向。其它,比如企业环保设施的升级,应该是企业自己的事情,企业如果能做就去做,不能做就把市场让渡给能做的企业。应该以环保法规为尺度,定好规则,在达到规则基础上,把企业交给市场。
京华时报:停产整顿的企业都有什么特点?
马军:在我们平时调研时,看到一个情况,就是现在一些重污染企业,都是产能严重过剩的行业,比如临沂这次就有很多钢铁的企业,实际上它们本身的效益就非常差,这些企业能够生存,就是在消耗资源、消耗环境,甚至是消耗当地百姓的健康,但是这些企业由于长期受当地的扶持,靠金融机构输血,拆东墙补西墙的并购等,存活下来,实际上各种风险都在不断累积,是不可持续的状态。这种游戏不可能永远玩下去,停产是早晚的选择。
□专家说法
经济体要转型需要自身经济实力
环保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夏光
夏光表示,企业转型不可能自动地转,需要有外部的推动力。他说,经济体系要转型必须要三个力一起作用:首先一个力是外部的推动力,主要是环保的压力,包括管制、标准等;第二种力是拉动力,用经济政策给它好处,让它自动往那个方向走,比如国家对新兴产业的优惠政策、减税免税等;第三种力是行动力,一个经济体要转型,是需要自身经济实力的。
夏光表示,像临沂这样的地方,前期已经攒下了资本,具备了行动力,加之新环保法的推动以及国家政策的拉动,转型是必然的。
夏光建议,环保部门应该继续保持“强势环保”态势,严格执行包括环保法在内的环保法律法规,重点监督地方政府履行职责。发动群众监督企业,对企业不能手软,要用环保的尺子逼迫企业转型,逼迫城市经济结构和技术升级。
夏光还建议强化中央环保事权。“虽然地方要对环境质量负责,企业要承担环保责任,但国家在推动各级发展转型中,也有重要职责要履行”,夏光说,首先国家要做整体的国土开发规划,制定资源环保方面的长期战略,“国土资源就这么多,当代人要用,后代人也要用,国家要做好规划”。
同时,夏光建议推动环境产权制度改革。“环境容量、生态承载力是非常稀缺的资源,越是稀缺资源越昂贵,需要用市场和价格机制调配它的使用,所以推进环境产权制度改革是核心要求,让市场提高环境容量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