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工作
- 发布时间:2014-09-03 16:33: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王斌
9月2日,中国经济网记者在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8月28日,河北省政府研究通过了《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河北省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监管清单》,决定从9月1日起在河北省全面实施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首批“先照后证”改革决定提供了省级政策依据。
会上河北省工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金洪钧强调,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不是审批许可证件和营业执照发放顺序的简单位移,而是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调动创业创新创造积极性;亦利于建立规范统一市场和竞争有序市场秩序。金洪钧介绍3月1日起实施的注册资本登记改革,极大地激发了我省创业者的热情,河北省新登记市场主体实现大幅增长。3—8月份,河北省新登记市场主体32.68万户,同比增长34.33%。新登记企业8.99万户,同比增长89.12%,比全国平均增长率高约30个百分点。截至8月底,河北省实有各类市场主体249.6万户,在全国排第10位。“先照后证”改革促进了工商注册便利化,将会带来新一轮市场主体的增长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