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启动“十三五”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
- 发布时间:2014-08-28 07:32:55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责任编辑:王斌
森林限额采伐是《森林法》确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是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和促进森林科学经营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根据《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年森林采伐限额由国务院每五年核定一次。“十二五”森林采伐限额将于2015年执行期满,2016—2020年将执行“十三五”年森林采伐限额。按照国家林业局统一部署,四川省启动了全省“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并结合四川省实际确定了编制方法。
一、生态优先,统筹兼顾。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坚持生态优先,坚持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以森林资源合理承载能力为基础,以森林分类经营为主线,以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为目标,统筹生态林业与民生林业,与林业改革和重点工程实施相衔接,分区施策、分类指导,促进和谐美丽四川和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建设。
二、总量控制,分项管理。按照采伐量小于生长量的原则设置总量限额的同时,按照公益林、商品林,天然林、商品林,以及采伐类型按照主伐、抚育采伐、更新采伐、低产低效林改造和其他采伐等分项设置限额。
三、放管结合,分类管理。非林地上林木不纳入编制。除分县级行政域、分单位、分权属编制外,对森林面积达到5000亩以上或工业原料林3000亩以上的单位或个人、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可单独编制和单列采伐限额。
四、上下结合,严格程序。在确定的原则下,充分征求森林经营单位,以及县、市两级政府和林业主管的意见,由县、市按规定程序先后提报初步建议指标和正式建议指标,省统筹平衡后向国务院上报。
五、精心组织,按时完成。四川省林业厅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技术工作组。制订了工作方案和技术细则,明确了编限工作的方法步骤、时间节点。整个编制工作历时一年,从今年7月启动开始,明年6月底由省政府上报国务院后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