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振兴再添新动力 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
- 发布时间:2014-08-20 07:30: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曹慧敏
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要求抓紧实施一批重大政策举措,巩固扩大东北地区振兴发展成果、努力破解发展难题、依靠内生发展推动东北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意见》提出11方面35条政策措施,为东北全面振兴注入新的动力源泉——
8月1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意见明确将抓紧实施一批重大政策举措,巩固扩大东北地区振兴发展成果、努力破解发展难题、依靠内生发展推动东北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这是自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中央针对东北振兴提出的又一支持政策。有关专家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的发布实施,对于支持东北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促进东北地区全面振兴,培育中国新的经济支撑带。
着力激发市场活力
今年上半年,在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东北地区部分行业企业出现生产经营困难,一些深层次体制机制和结构性矛盾也凸显出来。《意见》明确提出,要着力激发市场活力,以简政放权为突破口,促进各类市场主体竞相迸发发展活力。
赛迪方略地区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韩向宏告诉记者,和东南沿海的省市相比,东北地区存在市场经济观念淡薄、政府的手伸得太长等问题,导致企业对政府有依赖感,形成“等、靠、要”的不良习惯。因此,《意见》强调要激发市场活力,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特别是通过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前置审批事项,实现“同级审批”的扁平化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
“要振兴东北经济,关键要依赖经济主体不断释放出发展活力和动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表示,长期以来,东北地区的国有企业往往占据较多优势资源要素,也在很大程度上挤压了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导致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很难得到有效发挥。《意见》明确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明确社会资本可以参与重大项目,有利于为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也是扩大投资需求、实现稳增长的重要手段。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意见》明确,要进一步深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支持东北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切实增强国有经济发展活力。
“国企改革是东北地区当前面临的最大问题之一。”赛迪方略地区经济研究中心分析师任翀告诉记者,东北曾是我国传统老工业基地之一,不过近年来东北地区经济转型步履蹒跚,经济发展后劲大受影响。任翀认为,《意见》明确提出要支持东北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先行先试,有利于为东北地区的经济转型注入新的动力源泉。
根据《意见》,我国将加快经营不善国有企业重组和退出,并推动国有资本向关键性、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行业领域集中。李佐军表示,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通过加快国有企业转型,对一批经营管理不善、看不到发展前景的国有企业进行兼并重组或直接淘汰,有利于减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负担,也有利于降低债务压力和金融风险。
“在加快淘汰一批‘僵尸’企业的同时,也要鼓励有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的国有企业加快发展,形成‘有退有进’的国企改革发展格局。”李佐军说,国有资本应该向关键性、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领域集中,以此确定未来发展方向,构建新的竞争优势,才能真正形成新的核心竞争力。
任翀还建议,在加快推进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要注意理顺国有企业和当地政府之间的关系,“如果国有企业和地方政府关联度过高,和地方GDP联系过密,就容易导致企业发展步骤跟着长官命令走,而非按照市场规律办事,从而导致国企难以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更谈不上辐射带动民营经济发展。”
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
《意见》提出,要完善城市功能,支持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建设宜产宜居的现代城市。
根据《意见》,自今年起,我国将扩大中央预算内投资相关专项规模,每年安排20亿元专门用于东北地区城区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今年年内集中力量支持问题突出、前期工作基础较好的10个城区老工业区和10个独立工矿区实施搬迁改造工程,明后两年力争全面展开。
“相比于老工业区和独立工矿区的搬迁改造,东北地区的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最大难题在于培育接续产业。”韩向宏说。
事实上,和我国的中西部地区相比,东北地区的资源型城市具备较好的产业发展基础,但由于不少传统产业面临产业技术相对滞后、产能过剩问题凸现、发展方式粗放等一系列问题,而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又需要大量的资金、技术和人才,也需要相应的产业基础做配套。
李佐军认为,东北地区的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应该根据城市自身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条件,找准发展的定位。
“资源型城市的转型,并非一定要放弃现有的传统产业,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考虑对传统产业链进行延伸改造,加快对现有产业的转型升级步伐;也可以根据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加快发展全新的接续产业。”李佐军说,在发展接续产业的过程中,必须妥善解决好现有落后产能的淘汰退出问题,努力为资源型城市的“腾笼换鸟”创造有利条件。
《意见》还进一步明确,在东北地区启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健全资源开发补偿机制和利益分配共享机制。
“实现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必须加快构建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李佐军说,在资源型城市转型中,必须加快建立开发秩序约束、产品价格形成、资源开发补偿、利益分配共享、接续替代产业扶持等五大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推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