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21条金融扶持政策为企业融资“松绑”
- 发布时间:2014-08-12 09:47:18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姚慧婷
宁夏日前出台《关于金融支持企业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21条金融支持企业稳增长政策。
针对企业反映金融机构对企业授信不稳定,“肥处添膘,瘦处刮油”现象,宁夏要求加大对企业的续贷支持,各金融机构要合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正常资金需求,避免由于贷款期限与企业生产经营周期不匹配而增加企业压力。同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可在一定额度内向非生产性项目发起人或股东发放搭桥贷款,解决企业“借新还旧”难题。
此外,要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清理不必要的环节,整治层层加价行为,缩短企业融资链条。对直接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一律取消。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行为。
宁夏规定,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中小企业和涉农贷款,借款人发生财务困难、无力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在确保重组和减免后能如期偿还剩余债务的条件下,可允许金融机构对债务进行展期或延期、减免表外利息后,进一步减免本金和表内利息。
对近年来出现的小贷公司贷款乱象,宁夏要求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管,从严审批小贷机构和高管人员准入资格,建立健全退出机制。严禁小额贷款公司搞非法集资、放高利贷、账外账等违规行为。
在加大支农贷款方面,宁夏规定,对特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农村法人金融机构,其新增支农再贷款额度,可在现行优惠支农再贷款利率基础上再降1个百分点。对涉农票据、小微企业票据、中小金融机构承兑、持有的票据和小面额票据优先办理再贴现。适度提高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的容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