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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后续改革存更大空间 引资更为引机制

  • 发布时间:2014-09-15 08:59:03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孙业文

  撩拨市场神经已久的中国石化销售业务引资名单14日掀开面纱。中国石化公告,25家境内外投资者以现金共计人民币1070.94亿元(含等值美元)认购增资后销售公司29.99%的股权,中国石化持有销售公司70.01%的股权。

  中国石化相关负责人对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预计10月底有望完成资金交割,之后将召开销售公司第一届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会,并进一步建立市场化薪酬体系和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引资后的工作更重要,下一步改革有时间表,年底前会有很重要的深化改革方向。”该人士寥寥数语,似为中石化后续改革铺垫了更大的遐想空间。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引资标志着中石化改革“有顶层设计、有制度、有方案的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引资既提升投资者价值,又能促进中国石化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转换体制机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最终将促进国资民资共同发展,实现“1+1>2”的效果。

  产业投资者三成

  “本次引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的原则组织实施,尽可能使满足资质要求的投资者均可参与。投资者选择上则充分遵循‘三个优先’原则,即产业投资者优先、国内投资者优先、惠及广大人民的投资者优先。”中国石化新闻发言人吕大鹏这样概括中石化此番挑选“亲家”的标准。

  据中石化统计,25名投资者中,产业投资者以及与产业投资者组团投资的共9家,投资金额326.9亿元、占比30.5%。国内投资者12家,投资金额590亿元、占比55.1%。惠及百姓民生的投资者4家,投资金额320亿元、占比29.9%。民营资本11家,投资金额382.9亿元、占比35.8%。

  9家产业投资者包括大润发(厚朴投资团)、复星、航美(金石投资团)、宝利德(佳兴投资团)、新奥能源、腾讯(人保腾讯麦盛投资团)、海尔(海峡汇富投资团)、汇源、中国双维。上述9家企业在此次“入股”前,已经成为中石化销售公司的业务合作伙伴。

  “这些投资者入股中国石化销售业务,一方面可以借助后者的平台、网络和客户资源,促进自身业务发展;另一方面,中石化销售板块收益稳定,非油业务增长潜力巨大,亦能够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现金分红以及股权增值空间。”一位石化行业业内人士指出。

  引资名单中亦浮现不少财务投资者的身影,如嘉实基金、工银瑞信、华夏基金中国人寿等。对此,中国石化销售公司总会计师叶慧青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这些看似单纯的财务投资者实际投资过很多零售、电商等产业,已获得很多实战经验,因此能够为销售公司提供有效的战略决策。

  另据吕大鹏透露,部分公募基金、保险资金已经就此次引资设计了投资产品,拟向社会公众发售。“社会公众在确认上述产品已经获得必要审批及了解相关风险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投资上述产品的方式来参与这次引资。”他称。

  上市猜想留空间

  据吕大鹏介绍,这次引资资金将主要用于三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成品油销售网络,巩固传统油品业务优势;二是发展新业务,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改善盈利结构;三是补充一般运营资金,偿还债务,降低负债率,改善财务结构。

  其中,新业务的发展空间或最引人遐想。据中石化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引资过程中,销售公司同步与产业投资者商谈业务合作协议,已先后与12家业务合作伙伴形成了产业合作协议。

  “引资谈判的过程,也是给中石化许多启发的过程。”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柴志明坦言,如中石化加油站有很多便利店,但从来没有卖过药,与复星合作卖药,既能够确保药品质量,同时能够方便老百姓;又如,对于顺丰等物流公司,最苦恼的是“最后一公里”,这启发了中石化挖掘加油站在这方面的潜在优势,未来客户可以到加油站提货,从而节省了“最后一公里”的费用。

  在发展新业务的同时,销售公司未来会否上市也是市场颇为关注的话题。值得注意的是,公告中披露的《增资协议》的多项条款,似给上述疑问留足了想象空间。

  公告指出,在本次引资完成3年后,如销售公司尚未实现上市,如果投资者转让销售公司股权的,中国石化享有优先购买权;投资者在销售公司上市完成后1年之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销售公司股份;在销售公司上市前,中国石化在销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不能低于51%。

  “新股东有需求,就努力去上市。现在看来股东有这方面的需求。”对此,中国石化董事长傅成玉在近期召开的天津达沃斯论坛上如是称。

  ?引资更为引机制

  “中石化此次改革不完全是为了吸引资金,而是诚心诚意地在引资同时,转换内部体制机制,借助社会和民营资本在专业上的强项共同发展业务。所以在设计上,非中石化董事会在人数上占多数。也就是说,不是进来后没有话语权,而是会发挥很大作用。”吕大鹏肯定地说道。

  据介绍,本次引资完成后,中国石化将按照市场化、规范化、专业化的思路完善销售公司的公司治理和体制机制。

  一是销售公司将建立多元化的董事会。初步考虑,销售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中国石化派出董事4名,投资者派出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风险与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三个专门委员会。

  二是优化公司管理构架。建立导向明确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实现市场化、契约化、职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目标;建立市场化的薪酬体系和长效激励约束机制。9月10日,销售公司已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易捷副总经理等9名非油业务职业经理人,为中国石化首次引入“职业经理人”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两天前,中国石化公告,将通过资产出售、股份回购注销等一系列动作,将仪征化纤原有聚酯相关资产、负债等全部置出,并注入石油工程公司所有资产及业务,使仪征化纤主营业务变为油气勘探开发的工程与技术服务,从而成为中石化集团石油工程业务的专业化平台。

  “从此以后,集团公司下面都是专业化公司了,集团公司从形式架构上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向投资公司转变迈出了最重要的一步。”中国石化某高管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

  “石油工程公司设立和销售公司引资,两件事不是孤立的,而是中国石化改革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业内人士指出,改革的关键是去行政化和市场化,混合所有制不是目的,关键是通过这种形式,引入新体制、新机制。

  “任重道远的是治理机制、体制结构、新业务的变化。我们认为,引资后的工作更重要!” 上述高管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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