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贷联动试点指导意见出台 十家银行进入首批名单
- 发布时间:2016-04-21 21:11:47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胡爱善
中国网财经4月21日讯 近日,中国银监会、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出台《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开展科创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恒丰银行等十家银行成为第一批进入投贷联动试点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投贷联动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信贷投放”与本集团设立的具有投资功能的子公司“股权投资”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相关制度安排,由投资收益抵补信贷风险,实现科创企业信贷风险和收益的匹配,为科创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的融资模式。
《指导意见》明确了投贷联动试点目标。即通过开展投贷联动试点,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基于科创企业成长周期前移金融服务,为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的科创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有效增加科创企业金融供给总量,优化金融供给结构,探索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创新发展。
开展投贷联动将遵循三个基本原则。首先是要统筹协调,稳步推进。加强多方协作,优化政策环境,整合各方资源,实现市场主导和政府支持相统一,股权投资和银行信贷相结合,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序开展投贷联动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稳步推广。
其次是简政放权,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体作用和试点地区银监局监管职能,强调结合试点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试点方案,加强事中事后管理。
最后是要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探索建立合理的投贷联动业务发展模式,建立适应科创企业发展规律和金融需求的体制机制,实现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
科创企业是指试点地区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创企业是指试点地区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经试点地区政府认定且纳入地方政府风险补偿范畴;经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筛查后认定。
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条件?
投贷联动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1.公司治理完善,监管评级良好;
2.风险管控能力较强,投贷之间风险“防火墙”建设健全,能够严格隔离信贷业务和股权投资的风险,并表风险管理能力良好;
3.具备相应的专业人才和业务创新能力、服务科创企业的能力;
4.具备经董事会审议的投贷联动战略规划、实施方案和专门的管理制度;
5.银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一批试点地区和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名单:
第一批试点地区包括五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分别是: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津滨海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西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第一批试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别是: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恒丰银行、北京银行、天津银行、上海银行、汉口银行、西安银行、上海华瑞银行、浦发硅谷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恒丰银行等全国性银行可根据其分支机构设立情况在上述5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试点;浦发硅谷银行可在现有机构和业务范围内开展试点;北京银行、天津银行、上海银行、汉口银行、西安银行、上海华瑞银行可在设有机构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