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驾租车丢车被判赔偿租金 P2P租车模式恐难以为继
- 发布时间:2015-12-31 15:00:51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王斌
中国网财经12月31日讯 (记者 吴起龙)12月25日,北京市海淀法院就宝驾租车丢车案作出判决,认为宝驾租车因“未采取合理方式向用户做出风险提示”,裁定其赔偿车主6个月租车费用6.5万元,驳回全额购车费用等赔偿诉求。对此判决,宝驾租车12月30日晚间发出声明表示,“未采取合理方式向用户做出风险提示”存在认定事实错误,程序不当,适用法律不当,宝驾方面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将不予生效。
私家车通过P2P平台出租后“失联”
宝驾租车成立于2014年3月,倡导“汽车共享模式”,即在租客和私家车主之间搭建一个在线的通过地理位置就近找车、分享车辆座驾的平台,即时地连接有租车出行需求的租客以及附近分享的座驾及其车主,私家车主可以将闲置车辆租借给亟需用车的租客,并且获得额外收入。
这种“汽车共享”理念曾颇为流行,被认为是缓解大城市交通拥堵、空气污染的有利手段。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将这种理念付诸实践,问题也逐渐被暴露出来,2015年PP租车、宝驾租车都曾大幅裁员。
据了解,2015年4月30日,车主闫女士通过“宝驾”出租其名下一辆京牌黑色本田CRV,找到承租人王某,约定租金300元/天,节假日500元/天后,闫女士将车辆交给王某,并缴纳200元押金,由“宝驾”为该车安装GPS定位装置。
订单信息显示,此次租车时间为2015年4月30日19时至2015年5月5日17时,共计4天22小时。但就在约定还车前一天(5月4日),闫女士称其发现GPS定位信息显示该车在河北省。因其事先约定车辆不得离京去外地,所以自当日上午10时29分起,她多次拨打“宝驾”客服电话,均未得到答复。
无独有偶,另一名原告张女士称,她是2015年2月通过宝驾租车上传了自己的车辆及租车信息,并按要求由“宝驾”在其车上安装了GPS。几天后通过“宝驾”将车租给谭某,结果车辆至今“失联”。
张女士称其2月16日通过宝驾将车租出,3天后接到一个询问是否要卖车的电话,当时被吓了一跳,于是赶紧报案,同时致电宝驾说明情况。不料,这时宝驾的工作人员却告诉她说车内安装的GPS已消失了16个小时。“可在这16个小时里,宝驾方面没有以任何形式告知车辆可能出现问题。如果自己未接到这个电话,可能连车是怎么丢的都不知道。”张女士描述说。
在此种“共享模式”下,丢车盗车事件频发。据媒体从北京市海淀检察院获悉,自2015年以来,该院已查处租车诈骗案件近20起,其中利用互联网租车平台进行租车的诈骗案件比例达到90%,涉及多家大型租车公司。
P2P平台丢车案宣判 平台应承担相应责任
车辆“失联”后,北京两名车主将宝驾租车告上法庭,称自己将车辆通过宝驾平台出租,但两辆汽车至今未能收回。车主表示,宝驾租车广告宣传称会严格验证租客的个人身份和信用,她们这才放心将车通过宝驾出租,但在追要车辆过程中发现租客王某有诈骗前科,且其提供的银行卡信息经调查事前也从未使用过,因此车主认定宝驾没有兑现宣传内容对租客全面检查。
作为被告,宝驾租车认为自身只是平台提供方,车主通过平台盈利,就必然要承担一定风险,交易中的诈骗情形,并不属于公司的赔付范围。有媒体报道显示,宝驾租车被起诉后曾发表声明,称由于两名车主向媒体进行了不实、不当陈述,引导部分媒体未客观报道损害了公司名誉,宝驾方面决定向两人提起诉讼,要求两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道歉并赔偿此事给宝驾租车造成的商誉损失。
对此事件的发生发展,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学辉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虽然目前法律尚未明确规定平台的责任,但作为专业公司应承担必要的保障责任,从法理上讲,租车平台作为第三方,对车辆使用负有监督责任,对租客的资质也有审查义务,应严格核实租客身份,对其个人消费信用等进行审查。同时,租车平台从租车交易中收取服务费用,属于商业牟利。如果租车平台对租车人把关不严,没有要求租车人提供充分担保,致使车辆损失,应负主要责任。当然,如果车辆丢失,车主自身也应承担次要责任。
庭审中,双方争议焦点集中于宝驾租车平台是否应当,且应当在什么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就双方所述事实法院认为,宝驾租车“服务条款”是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其限制并免除了宝驾责任,宝驾方面应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用户注意。此外,证据还表明,该条款与宝驾在网站显著位置承诺明显不符。
12月25日,法院审理认定,宝驾公司行为属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应就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海淀法院综合考量闫女士在车辆丧失期间的各项损失,结合双方认可的租金数额、车辆价值和宝驾租车的违约情形,最后判决宝驾平台赔偿闫女士6.5万元,对于要求赔偿车辆损失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对于此案判决结果,30日晚间宝驾租车方面表示,公司公开宣传的《平台规则》、《出租人会员协议》及《服务条款》里告知的出租交易风险、约定的合作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及理赔条件(诈骗风险提示)在宝驾网首页及全站页面顶部【帮助】、首页及全站页面底部【产品支持】进行了公示,因此,公司履行了安全提醒的法定义务,事实采取了合理方式向闫女士做出风险提示。“未采取合理方式向用户做出风险提示”存在认定事实错误,程序不当,适用法律不当,宝驾方面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将不予生效。
P2P租车模式屡遭诟病 恐难以为继
据了解,我国现有租车模式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自购车模式,以神州租车等传统租车公司为代表;第二类是配驾模式,类似Uber、易到用车等;第三类是私家车自驾共享模式即P2P租车模式,国内以PP租车、宝驾租车等为代表。
针对P2P模式租车有网友通过论坛感慨道,通过P2P平台出租自己的车辆,绝对是“挣着卖白菜的钱,冒着卖白粉的风险”。该网友还提出诸多疑问,如租来的车被用于非法运营怎么办?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办?所有人不用担责吗?
此种忧虑并非闲来调侃。有报道指出,对于通过租车平台进行恶性诈骗,目前已形成完整的犯罪链条:犯罪嫌疑人通过P2P租车平台租下目标车辆,取车后将承租车辆GPS系统拆除,再将车辆以低价抵押或直接变卖的方式在周边城市快速销赃。
对于通过P2P平台出租车辆,在发生问题时平台是否担责,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张韬认为,网络平台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其是否存在过错。一般情况之下,车辆出租方与承租方首先要通过P2P租车网络平台的资格审查、成为平台会员用户后,才能在平台上进行租赁,此时,平台与出租方、平台与承租方之间都分别是各自独立的服务合同关系,而会员身份资格的审核是平台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基本义务和责任,因此,当平台未履行合理审查义务、给会员造成损失时,就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日前,宝驾租车因出租车辆“失联”无法收回,被法院判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P2P租车模式的风控问题更像是原罪,绝非几家企业短期内所能化解。况且现有大多数P2P平台都出身互联网,线下渠道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不强,未来类似丢盗车追责难的事件恐怕仍会继续上演。
宝驾租车认为,骗车不还,属于违反法定或者约定义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因此公司完全采取了合理方式向用户做出风险提示,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此案件和相关方面的进展,中国网财经记者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