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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终结“非行政许可审批” 清理工作全面完成

  • 发布时间:2015-05-08 13:42:15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张少雷

国务院审改办新闻发言人李章泽 (中国网 郑亮 摄)

  中国网财经5月8日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上午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务院审改办新闻发言人李章泽在会上表示,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历史概念将全部终结。今后,任何部门或单位都不得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之外,设定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审批事项。

  据李章泽介绍,本届政府成立之初,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453项。经过全面清理,取消258项,占比约57%;新设行政许可20项,占比约4%;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84项,占比约19%;调整为其他权力并进一步改革的91项,占比约20%。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历史概念将全部终结。今后,任何部门或单位都不得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之外,设定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审批事项。

  此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清理工作汇报。会议指出,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举措,在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以及从源头预治腐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会议确定,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分类清理。一是取消。这些事项都涉及社会公众,多数具有许可性质,取消后将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这些事项今后各部门不再实施审批,也不得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同时要改变管理方式,加强后续监管。二是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这些事项的审批对象都是地方政府及其部门或中央国家机关,审批结果不涉及社会公众,因工作需要予以保留,今后要严格加强规范管理。三是履行新设行政许可程序。对确因工作实际需要或涉及国家安全,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条件的,按照法定程序制定或修订法律法规。四是需要进一步改革和规范的其他权力。这些事项既不是设置市场准入门槛,不属于许可性质,也不属于政府内部事务,有些具有政策扶持和资金扶持性质,有些具有行政确认性质,有些具有国有资产管理性质,其他分别具有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处罚等性质。今后,这些其他权力,将随着简政放权和依法行政的推进,结合制定国务院部门权力清单,进一步研究、清理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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