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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不得以实施特许经营为名非法增加行政审批

  • 发布时间:2015-05-05 11:14:10  来源:中国网财经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马艺文

  中国网财经5月5日讯 国家发改委今日就《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召开新闻发布会,发改委法规司司长李亢称,不得以实施特许经营为名非法增加行政审批。

  李亢称,《办法》进一步简化和优化审批流程,严格管控审批的环节,强调不得以实施特许经营为名非法增加行政审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通过加强部门协同增进合力。特许经营涉及到很多法律法规,也涉及到很多部门的审批职责,所以《办法》做了一个重要的创新,强调要建立一个协调机制,审查特许经营项目必须依托部门协调机制来加速项目的实施。第8条规定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各部门参加的特许经营部门协调机制,负责统筹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协调特许经营项目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第13条规定项目提出部门应当依托本级人民政府建立的部门协调机制,会同其他部门对实施方案进行联合审查。各部门对此都非常支持和配合。

  二是通过简化审核内容避免重复审查。对需要依法办理规划选址、用地和项目核准审批手续的,《办法》第22条特别规定,有关部门应该简化审核内容,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对于本部门已经出具书面审查意见的事项,不再做重复审查。

  三是通过严格依法管控禁止新增行政审批。第42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对特许经营进行监督管理,不得以实施特许经营为名违法增设行政审批项目或者审批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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