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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中央一号文件 政策性信用保险支持农业走出去

  • 发布时间:2015-03-20 07:19: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姚慧婷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更为积极主动的农业“走出去”战略,并首次对有效利用国际农产品市场和资源提出了明确要求,如“积极支持优势农产品出口”、“完善边民互市贸易政策”、“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集团”、“支持开展境外农业合作开发”等等,为提高我国农业国际竞争力、拓展境外农业市场规划了宏伟的蓝图。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有关领导表示,为更好地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提高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的重要部署,中国信保将采取三大举措为我国农业“走出去”提供全方位风险保障及配套金融服务:一是结合国家“一带一路”重大战略部署,对面向东南亚、中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农产品出口和农业投资项目给予有针对性的承保优惠。二是结合各省市自治区农业特产情况,迅速制定具有地域针对性的农业细分行业专项出口支持措施。三是进一步优化海外投资保险产品,提高海外投资保险的承保能力,加强在海外投资保险项下与银行的合作,更好地满足企业风险控制和投融资需求。

  质量纠纷引发农产品出口风险

  今年年初,山东蒜农出口韩国2200吨大蒜因为韩国方面质检不合格遭到退运一事引发了各界的高度关注。在此事件中,蒜农遭受了货物退运的巨大损失,并开启了贸易纠纷的申诉之路。在出口运输过程中,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易发生腐烂和变质,因此由买卖双方质量纠纷引发的拖欠、拒收案件高频多发。质量纠纷包括货物数量、品质、包装、农药残留等多方面的质量争议,正是引发拖欠、拒收,导致农产品出口企业无法正常收汇的重要原因。

  对此,中国信保有关专家建议,农产品出口企业可以从三方面入手降低因质量纠纷引起的收汇风险:一是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货物规格、包装、检验检疫标准、检验机构、质量异议期等利于界定责任的条款,还要关注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地点、争议处理期限等问题,保障自身权益。二是严格执行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重量、包装方式等条款出运,避免因自身违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三是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有效规避质量纠纷背后的深层次海外买方信用风险问题。

  买方拖欠成农企无法收汇主因

  近年来,随着我国优势农产品出口渐成规模,境外农业合作开发步伐不断加快,农业企业遭遇海外买方拖欠、拒收、破产等商业风险和进口国突然提高检验标准等政治风险的事件逐渐增多。如何有效防范海外信用风险和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成为农业“走出去”必须解决的问题。

  来自中国信保的承保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政策性信用保险对农产品出口的承保规模达到113亿美元;承保海外种植园、农业经济合作区等农业海外投资项目30余个,承保金额近10亿美元。同时,数据也显示,海外买方拖欠和海外买方拒收已成为我国农产品出口企业无法收汇的最主要原因。2014年,中国信保共计向农产品出口企业支付赔款3700余万美元,其中,买方拖欠致损金额占全部企业损失的84.4%,买方拒收致损金额占企业损失的11.7%,其他致损原因还包括政治风险、买方破产和开证行拖欠等。

  政策性信用保险受农企青睐

  从实践经验来看,随着海外信用风险不断暴露,政策性信用保险作为保障收汇安全、维护海外利益的有效金融工具,正逐渐受到农业企业的青睐。据了解,中国信保作为国家政策性保险机构,可以向“走出去”企业提供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两类保障产品,前者可以为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以信用证、非信用证方式从中国出口的信用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出口收汇风险保障;后者可以为境外农业项目投资企业提供因投资所在国发生的征收、汇兑限制、战争及政治暴乱、违约等政治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风险保障。

  据中国信保有关专家介绍,从该公司近年承保的农产品出口和境外农业开发项目来看,当前我国农业企业“走出去”主要面临以下风险和难题:一是农产品出口的主力军仍是小微企业,龙头企业匮乏,抵御风险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较弱。二是境外农业合作项目面临的政治风险高,让很多企业望而却步,不敢迈出国门。三是资金不足成为制约农业企业海外发展的重要因素。大部分农产品出口企业规模小,融资难,且农产品生产季节性和周期性强,对资金周转要求很高;境外农业项目投资金额高,资金回收周期长,企业融资需求普遍较大。而政策性信用保险的风险保障和融资功能可以有效地帮助企业应对上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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