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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助推优势农产品出口

  • 发布时间:2014-11-27 20:29:27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李子晨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李子晨报道近年来,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我国食品农产品出口构成了越来越大的挑战,如何跨越这些技术性贸易措施要求,成为我国食品农产品顺利出口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为解决这个问题,促进我国优势农产品出口,自2009年起,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大力推行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

  11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召开例行发布会。质检总局新闻办公室主任李静在会上表示,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4年123号公告,经地方政府申请和国家质检总局组织考核,全国又有44个县(市、区)被授予“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称号。至此,全国已累计有188个县(市、区)建设成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并覆盖到除西藏以外的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

  据了解,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的核心是从食品农产品安全大环境的宏观管理入手,在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引入国际先进的管理理念,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对一个地区的食品农产品生产环境,特别是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环境进行区域性综合治理,从而建立以区域化管理为核心、覆盖从种植和养殖源头到餐桌全过程、符合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质量安全示范区,并以示范区建设引领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整个行政区域的出口食品安全。

  “5年来的实践表明,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李静表示,示范区提升了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在示范区内采用国际上最严格的标准、统筹国内国外两个市场,通过提升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引领带动国内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全面提升,惠及国内消费者。”

  同时,示范区累计创建国际品牌60余个,创建国内品牌4820余个,塑造了品牌形象,形成了我国出口食品农产品竞争的新优势,促进了经济转型。此外,示范区创新监管模式,促进了“三农”发展。5年来,示范区建设带动群众累计增收794亿美元,带动农村2840万人口实现就业,出口创汇累计659亿美元。

  “在推进示范区建设的过程中,下一步质检总局还将加强国际合作,在现有示范区基础上,与进口国家或地区共建国际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形成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国际共治新局面。”李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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