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飞天昌农发公司非法集资逾亿元案调查
- 发布时间:2015-02-11 10:23:53 来源:中国网财经 责任编辑:马艺文
中国网财经2月11日讯(记者 金易子)沅陵县飞天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飞天昌”)原是湖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其董事长佘飞曾为湖南省怀化市人大代表。这个身披多个荣誉光环的企业与董事长,如今或面临着法律的审判。
“荣誉和光环,成了实施诈骗的‘资本’。”一位债权人向中国网财经记者投诉称,飞天昌以2分月息为诱饵,在短短数年内向各类社会群体人员借款数千万元,时至2014年7月22日,飞天昌却对外宣布停止取本付息。债权人告诉记者,令其不解的是,9月以来当债权人试图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时,当地法院公安局却未及时受理,而是先由县委县政府成立工作组调查协调此事。
如今涉案犯罪嫌疑人佘飞、戴建平、杜芝武、向益平已被沅陵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批准逮捕。据红网报道,2009年1月至2014年7月以来,“佘某、戴某某、杜某某面向社会大量不特定对象400余人非法集资1亿余元”。
据记者了解,沅陵县为全国六个农村金融改革试验区之一。中国网财经记者通过数日走访沅陵县了解到,飞天昌一案或许并非个例。
龙头企业民间借款
1月23日,中国网财经记者来到位于沅陵县蓝溪河畔的飞天昌总部。总部四周人烟寥寥,这家曾拥有七十余名员工的民营企业,当日却仅有两人看守。大门口一条“腊青鱼隆重上市”的横幅和两条腊青鱼格外醒目。
飞天昌总部内坐落两座厂房及一座办公楼。记者注意到,门窗上皆被贴上了县公安局封条,封条上显示时间为2015年1月8日。透过办公楼的玻璃门,映入记者眼帘的是二十余枚奖牌。
据债权人提供的摄于办公楼内部的“公司简介”,飞天昌成立于2008年8月,是一家专业从事鲜鱼深加工的现代农业产业化企业,注册资金1500万元,多次被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授予“湖南省著名商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湖南省人民政府2014年5月颁发)等荣誉称号;飞天昌董事长佘飞,系怀化市人大代表。
然而正是这个享有多个荣誉头衔的企业及其董事长,如今却卷入一场涉及金额逾亿元的纷争之中。
事情要追溯到2007年。“大概07年的时候(佘飞)就已经开始(向社会)集资了,那时候还是大湘西。”曾担任飞天昌财务人员的张明(化名)对记者表示:“不过那时候金额很少,而且都进公司账了。”
“这边就是‘大湘西’餐馆,飞天昌的前身。”一名债权人向记者指了指位于飞天昌总部对面的矮楼,玻璃门上贴着“大湘西”三个字。
王晓梅(化名)为飞天昌一案的债权人之一,早在2008年她已开始向飞天昌提供借款。她对记者表示,当时她的同事曾在大湘西兼职财务工作,“08年下半年(同事)说(大湘西)要扩建,需要资金周转,可以把多余的钱投入进去,每月可得两分利息,承诺我们可随时取回借款本金。”自那时起,她便陆陆续续向公司投入了几笔资金。
除王晓梅之外,中国网财经记者亦对其他债权人随机进行了采访。他们讲述了各自卷入案件的具体经过及涉及金额,而采访中频繁出现的“戴建平”和“杜芝武”(据红网报道,飞天昌总经理助理、副经理戴某某、杜某某专门负责吸收资金及还本付息工作)两个名字引起了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数名债权人告诉记者,他们的借款皆通过戴建平上交给飞天昌,并从戴建平处获得2分的月息。
“戴建平和佘飞妹夫杜芝武管理集资的款项,百分之七八十通过现金交易。”张明对记者表示:“他们用A4纸打印(借据)后盖上公司章和佘飞私章,上面(名字金额等)都是空白的。”
飞天昌宣称资金链断裂
刘莉(化名)是沅陵县当地一所中学的教师,亦为飞天昌案的债权人之一,后被推选为该学校债权人的代表。在接受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时,刘莉频繁提及一个叫“向益平”的名字。
据刘莉介绍,向益平为该学校教师,也是负责将债权人的钱转交给佘飞的“代理人”,“他(向益平)说,与佘飞是十多年关系很好的朋友,佘飞给他百分之十的干股。”
“每次集资时,(向益平)都是说公司(飞天昌)扩大经营,需要钱。”刘莉对记者表示:“他承诺我们两分月息。起初两三个月我每月能拿到(利息),后来半年拿一次,他和后来(参与其中的)其他老师约定半年或一年付息。”
中国网财经记者了解到,包括刘莉在内,该所中学教师中通过向益平之手向飞天昌提供借款的债权人三十余人。据该学校债权人统计,涉及金额或达到500余万元,借款时间主要集中在2013年及2014年上半年。
值得注意的是,据该校债权人所述,在2014年7月佘飞宣布暂不还本付息后,向益平趁其他人还不知道消息,用多种涉嫌“欺骗手段”把大部分老师的借条改换成了飞天昌的借条。
“7月27日,向益平与我联系,叫我把借条拿出来,给我换一张正规的借条。向益平重新给了我两张借条,随即把原来的两张撕掉。新借条显示,借款人:佘飞,还有个公司的盖章,而在受到质疑后,向益平随即在借条上签了‘经手人:向益平’。”该校一位债权人表示。
据债权人所述,2014年7月22日,佘飞宣称资金链断裂,自己所借的民间债务暂时不还本付息。
“去年7月,佘飞分批找我们谈话。他说,受房地产行业崩盘影响,需要资金周转,本金一定会还,以后有条件了再补利息,希望大家不要挤兑。”王晓梅告诉记者:“当时我们问了飞天昌资产和负债情况,佘飞说资产四千多万,包括银行贷款总负债两千多万,我们了解后就比较放心。”
然而王晓梅的“放心”却只是暂时的,在该次分批谈话后,越来越多的债权人在无意讨论中发现,飞天昌在民间借款金额或许已远远超出佘飞口中的数字。“大约是八月下旬,大家大概知道情况,都坐不住了。”王晓梅对中国网财经记者表示。
“一个仅需几百万资金就足够运营的小公司,要借这么多钱干什么?”一位债权人愤怒地表示。需要指出的是,2014年9月1日,佘飞与其妻子离婚,债权人怀疑称,佘飞或许是想用这种方法转移资产。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债权人对记者表示,2014年9月份以来数百名债权人陆续前往公安局报案,前往法院起诉。然而让他们不解的是,法院与公安局却未能及时予以受理。
“法院当时都收受理费了,但13天后却告诉我不予立案。”李刚(化名)对记者表示,他在工作组成立前的9月11日便前往法院起诉。在李刚提供的《湖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中,记者注意到,执收单位为县人民法院,收入项目一栏写着“财产案件受理费(预收)”。
据债权人所述,由于公安不立案、法院不受理,债权人曾多次到省市县政府反映情况。例如,债权人于2014年10月13日、14日与20日、21日曾四次集中到县政府反映情况,人数多达200余人。
“没有说不能立案。”沅陵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张队长给中国网财经记者出示了一份名为《湖南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规范(暂行)》的文件,他解释称:“针对非法集资,湖南省有一个规范性的文件,在上面有明确规定由政府牵头的。当时知道情况后,政府按照这份文件,先成立一个工作组去协调这事。”
随后记者以债权人身份前往当地法院暗访,在追问之下,立案庭庭长对记者表示,当时暂不予立案是“在等工作组结果”。
记者了解到,上述经侦大队队长与立案庭庭长口中的“工作组”指的是当地县委县政府于2014年9月12日成立的驻飞天昌工作组。
记者在飞天昌办公楼外的张贴板上看到一张通知,上面显示:“因沅陵县飞天昌管理不善,造成资金链断裂,经营困难、亏损较为严重,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9月11日县委书记刘志良作出专门批示,9月12日派遣了工作组入驻公司,开展维护稳定、清资清债工作。”需要指出的是,有债权人告诉记者:“工作组进驻期间,佘飞行动自由。”
据由债权人提供的落款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标题为《关于县领导接访飞天昌公司债权人代表后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的工作组文件显示,据统计,从2008年12月到2014年7月22日,公司民间借款余额7707万元,若息抵本后计算本金余额3831万元,涉及486人,其中,国家公职人员129人(含教师),涉及金额2141.8万元,加上银行贷款等累计总债务9187万元。
“由于公司财务不健全,绝大部分民间借款没有进入公司账务,账面上无法弄清资金动向。”上述工作组文件中写道。
2014年12月24日,沅陵县公安局出具立案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决定对沅陵县飞天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记者走访当地公安局了解到,涉案人员佘飞、戴建平、杜芝武、向益平被刑事拘留。
2015年1月30日,沅陵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上述四人批准逮捕。
1月22日,持诸多疑问,中国网财经记者前往沅陵县县政府试图对相关县委领导进行采访。按照县政府工作人员要求,记者前往当地红网(编者注:红网系湖南省新闻综合门户网站,官方属性)以寻求“采访批准”,被告知由于某种客观原因,不接受“采访”。
1月23日记者再次前往县政府,县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县委书记、县政法委书记“去开会了”,县农办主任“今天没来”。
记者回京后,于2月10日再次联系沅陵县政法委办公室,试图了解事情进展。该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不接受电话采访,并表示“非办案人员,不清楚情况”。
无独有偶。1月23日当日,县政府办公楼前聚集了二十余名群众。经记者问询得知,兰波华天公司杨武以2分至5分不等的月息向民间借款逾3亿,于去年年初宣布资金链断裂。聚集的群众则为该事件债权人,已多次到县政府反映情况,但截至1月23日当时未能立案。
事实上在沅陵县,类似于飞天昌的事件或并不仅限于此。在当地群众提供的一份文件中,记者注意到,近年来沅陵县相继爆发民间借贷崩盘事件,如怀化金太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亦或涉及其中。
以上内容部分来源于相关人员提供的材料或陈述,中国网财经将对此事进展及事实真相进一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