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民营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举行债权人会议
- 发布时间:2014-08-18 23:08: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新社上海8月18日电 (记者 陈静)广受关注的沪上首例民营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18日举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经表决《财产管理方案》依法获得通过。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召集。除债权人外,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职工和工会代表、超日公司管理人和债务人代表等共计近三百人出席会议。
据悉,此前,上海一中院于2014年6月26日裁定受理超日公司破产重整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担任超日公司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立即全面接管公司财产和营业事务,进行相关财产调查及重整推进工作。
在债权人会议上,超日公司管理人通报了《阶段性工作报告》、《财务分析报告》、《债权申报及审查情况的说明》,告知债权人对《债权表》进行核查,并通报了超日公司《财产管理方案》。会议现场,债权人提出二十余个问题,超日公司管理人逐一进行了解答。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同意《财产管理方案》的债权人共计708家,所代表的债权额达33.9亿元。
上海一中院还指定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
会上,超日公司管理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以最有利于重整成功、保护债权人利益为原则,积极推进超日公司重整程序,形成合法合规、切实可行、行之有效并能被各方接受的重整计划草案,遴选有实力的重组方,并将适时提议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提交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审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