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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27日 星期六

《证券法》大修 拟取消IPO盈利要求

  • 发布时间:2015-05-25 08:41: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马元月 董亮  责任编辑:王文举

  昨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吴晓灵在清华五道口全球金融论坛上透露了《证券法》的修订进程,其中最大的亮点莫过于取消对股票发行盈利性的要求。

  吴晓灵表示,《证券法》的修订主要涉及的就是股票注册制的落地,对股票公开发行的条件做了重大的修改,对注册制程序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而在这其中,最大的修改就是取消了对IPO企业的盈利门槛要求。“修法小组明确了原则,即将股票是否有投资价值交给投资者判断,政府则退出这一领域的监管。与此同时,《证券法》修订草案将明确发行过程中各参与方法律责任,比如保荐人、律师等中介服务者,法律责任会更加明确。”吴晓灵如是说。同时,吴晓灵还对证券法修订的进程做了披露。“《证券法》的修订,4月已经进入一审了,通过一定程序以后,将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看来,《证券法》修改对中国证券市场具有重大意义。“取消对股票发行盈利性的要求等于把股票是否有投资价值的判断权给了市场投资主体,投资者第一次拥有了用脚投票的权利,标志着中国股市价值投资大时代来临。”宋清辉如是说。监管层的放手会进一步让市场调解机制发挥作用,有助于A股市场价值投资习惯的养成。同时,南方一位基金经理也表示,注册制实施之后,有助于不少前景很好但是发展初期盈利能力弱的高新企业上市融资,避免了不少科技企业流失国外市场的可能。

  不过,宋清辉也表示,在推进注册制改革的过程中可能面临一些风险和问题。“如出现高价发行、一些公司质量不高和欺诈发行的风险加大等,面对改革的风险和问题,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同时,上述基金经理也认为,与注册制相配套的,还需要做好投资者保护等关键性环节,保证审核制向注册制的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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